仁寿上演《渔祸》真人版 夫妻两电鱼获刑

四川新闻网眉山11月12日讯 不久前,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拍摄的环保微电影《渔祸》上映,该片据洪雅县人民法院一起真实案件改编,以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庭审为主线,反映了在河长制工作中,法院、渔政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电鱼这种违法行为。

仁寿上演《渔祸》真人版 夫妻两电鱼获刑

通过影片,我们希望非法电鱼行为得到杜绝。但在实际生活中,这种违法行为却屡禁不止。上周,在仁寿县,就上演了《渔祸》的真人版。11月8日上午, 仁寿县人民法院在洪峰乡进行了巡回审判,判决了仁寿县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刑附民公益诉讼案。在巡回法庭现场,沿廖白河流域村社干部及村民一百余人进行旁听,并围观了生态修复。

被告人杨某某与郭某某系夫妻,6月初至6月20日期间,二人在仁寿县洪峰乡新建村1组双河桥下的河道廖白河流域多次使用禁用的电捕鱼工具非法捕捞鱼类,非法电鱼共计10余斤,捕获的鱼被二人变卖及食用。

仁寿上演《渔祸》真人版 夫妻两电鱼获刑

6月20日,仁寿县公安局将非法电鱼后回到家中的杨某某二人挡获,查获并扣押其非法捕鱼使用的电捕鱼工具。经仁寿县水产渔政站认定,二被告人的捕捞行为造成渔业资源损失人民币1250元,仁寿县水产站针对渔业资源损失制定了修复方案。

庭审中,被告人杨某某与郭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声称自己不懂法才触犯了法律,认识到自己的贪利行为给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自己真心悔过,当庭同意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增殖放流鱼苗并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的意见,表示自己愿意积极承担起修复生态环境的责任。

仁寿上演《渔祸》真人版 夫妻两电鱼获刑

庭审经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该案进行了当庭宣判,二被告人均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责令二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开展增殖放流规格为10-12厘米鲤鱼2000尾、规格为8-12厘米鲫鱼2000尾。

庭审后,在审判人员及旁听群众的现场监督下,二被告人在涉案河流进行增殖放流鱼苗4000尾,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在禁渔期非法电鱼,不仅破坏鱼类繁殖,还会影响生态平衡,危害生态环境。”案件承办法官李维介绍,希望通过此次巡回审判,进一步促进当地河流的生态保护。

仁寿上演《渔祸》真人版 夫妻两电鱼获刑

司法护航绿水青山,人民法院责无旁贷!法庭纪实栏目开办以来,先后登出了“‘癞疙宝’逮不得”,“砍自己的树子也犯法”、特别篇微电影“渔祸”等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件。这些案件均是到案发地进行巡回审判,在震慑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通过生动的“普法课堂”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法制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