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打造法治克拉玛依

克拉玛依市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打造法治克拉玛依

克拉玛依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为市民提供法律服务。

  文/图 本报记者 郭玉强 通讯员 周静

  今年以来,克拉玛依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从简政放权到地方立法,从建设良好营商环境到建立决策制度体系,从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到创新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展示了克拉玛依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的力度和决心。

  据了解,2018年以来,克拉玛依市共签订企业投资承诺制项目19个,投资总额共计22.9亿元,16个项目已开工建设,企业施工周期提前40日。

  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克拉玛依市正朝着建成一个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一步步靠近。

  2016年,克拉玛依市委统一领导,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同年6月3日,制定施行了《克拉玛依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克拉玛依市政府规章制度程序规定》。

  此后,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陆续出台实施了4部地方性法规。2019年4月1日,《克拉玛依市大风灾害防御条例》施行,有效加强对大风灾害的防御,避免、减轻大风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管理。

  地方性法规的实施,为克拉玛依市政府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履行法定职责,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加快建设法治克拉玛依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近年来,克拉玛依市依法决策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先后制定出台《克拉玛依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克拉玛依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克拉玛依市党政机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办法》等决策制度,确定市政府及其部门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高了行政决策公信力和科学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近5年来,克拉玛依市组建扩大了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团队,建立了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提供有力保障。

  2019年8月8日,白碱滩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某起诉白碱滩区政府和白碱滩区自然资源局不予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证行政纠纷一案,该区自然资源局局长李刚以行政机关负责人身份出庭应诉。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充分体现了政府权力依法受到监督。一直以来,克拉玛依市政府及其各部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该市严格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纠纷案件成为常态。2018年至今,全市各级行政负责人应诉案件41件,充分发挥当庭释疑、止纷争作用。充分体现了克拉玛依市政府部门依法办事、充分履职,推进依法行政的坚定决心;体现了政府部门真诚接受监督,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担当。

  近年来,克拉玛依市不断加大行政监督和行政监察力度,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政府服务热线(市长信箱)受理市民反映的咨询、投诉、求助、意见或建议等数量较上年度上升10.09%,由热线直接协调答复,受理率100%,办结率99%,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化解,全力推动 “事要解决、息诉罢访”,为市民提供全方位的政务服务。

  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是克拉玛依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互相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目前,全市共设立人民调解组织231个。

  2015年开始,克拉玛依市深入开展“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活动,推进基层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将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多角度、多方法化解矛盾方式,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大背景下,克拉玛依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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