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昭化路“5·16”坍塌事故調查報告公佈,建議移交司法機關8人

金羊網訊 記者何晶報道:記者今日獲悉,今年5月16日在上海發生的“昭化路廠房坍塌事故”調查報告已經出爐。

根據上海市政府網站發佈的的《上海市長寧區昭化路148號①幢廠房‘5·16’坍塌重大事故調查報告》(下文簡稱“報告”),建議移交司法機關8人,建議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6人,另建議給予三家事故相關責任單位各230萬元處罰。

上海昭化路“5·16”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建议移交司法机关8人

報告顯示,2019年5月16日11時10分左右,上海市長寧區昭化路148號①幢廠房發生局部坍塌,造成12人死亡,10人重傷,3人輕傷,坍塌面積約1000平方米,直接經濟損失約3430萬元。

報告指出,經調查認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昭化路148號①幢廠房1層承重磚牆(柱)本身承載力不足,施工過程中未採取維持牆體穩定措施,南側承重牆在改造施工過程中承載力和穩定性進一步降低,施工時承重磚牆(柱)瞬間失穩後部分廠房結構連鎖坍塌,生活區設在施工區內,導致群死群傷。

間接原因有幾個方面:1.琛含公司未盡到建設方主體責任。2.隆耀公司未盡到承包方主體責任。3.上汽資產公司未盡到對出租場所統一協調、管理責任。4.上汽進出口公司作為產權方,未完全盡到產權人的管理責任。未按合同約定,有效督促上汽資產公司落實租賃廠房的安全管理工作。建議對以上三家公司各處罰230萬元。

報告認定了相關監管問題:1.華陽路街道未完全履行屬地管理的責任。2.區建設行業管理部門(區建管委、區建管中心)未完全履行建設行業管理責任。3.區規劃資源局未完全盡到土地管理責任。

報告建議,根據事故原因調查和事故責任認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規定,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建議移交司法機關8人;建議給予黨紀、政務處分的人員(16人),其中,相關國有企業人員(5人),相關政府工作人員(11人);對相關單位作出處理和行政處罰建議。

報告最後給出了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一)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

(二)進一步深化隱患排查和風險管控,履行安全監管職責。

(三)進一步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工作,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四)進一步優化安全監管方式,提升建築施工現場本質安全水平。

(五)全面排查裝飾裝修工程的違規行為,強化參建主體動態監管。

(六)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等社會監督的作用,形成全社會共治安全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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