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藺市民,明年居民醫保將迎來重!要!變!化

目前,瀘州已進入2020年度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集中徵繳期

多項繳費渠道全面開啟

截止日期為12月31號之前

小微告訴大家一個好消息

增設“社保繳費”端口

市民可通過該端口繳納醫保

不用再跑各區縣辦稅服務廳繳費啦

注意!

2020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繳費標準為每人250元。

此外,明年起

瀘州調整城鄉居民基層醫療保險政策

覆蓋全市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人員

看瀘君劃重點時間到~

居民醫保繳費兩檔合併為一檔

從2020年起,瀘州市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兩檔合併為一檔。年度個人繳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 財政部關於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瀘州市2020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250元/人。

調整居民醫保參保人員住院

支付比例

實行一個檔次進行繳費後,參保人員住院醫保待遇作相應調整。

參保人員住院發生的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上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部分,由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古蔺市民,明年居民医保将迎来重!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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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制度

為提高居民醫保基金共濟能力、增強基金共濟效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取消原家庭門診賬戶,建立居民醫保門診統籌制度。從2020年起,瀘州市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普通門診實行門診統籌。

被徵地農轉非人員居民醫保政策

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瀘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瀘州市徵地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瀘市府發〔2017〕10號)規定進行了徵地補償安置的原被徵地農轉非人員,住院醫療保險待遇不變,普通門診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2020年1月1日起,新增的被徵地農轉非人員參加居民醫保按本通知的相關規定執行。

提高乙類項目納入居民醫保政策

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比例

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住院發生的乙類項目醫療費用的75%,納入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的醫療費用按規定進行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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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單行支付藥品居民醫保

統籌基金支付比例

調整單行支付藥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55%。國家談判藥品的其他政策不變,若國家和省上有新的政策規定,從其規定。

原居民醫保家庭門診賬戶餘額

如何處理

原歷年累計家庭門診賬戶餘額,在2019年12月31日前未使完用的,按現有家庭成員參保人數平均分割,本人連續參保繳費的可跨年度結轉使用;

若本人未連續參保繳費的,從未連續參保繳費的當年起,其餘額按規定調整為統籌基金,不再結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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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

如何報銷

從2020年起,參保居民在門診發生的符合規定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由統籌基金按60%的比例報銷;門診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11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當年有效,不能跨年度結轉使用。

本月啟動明年居民醫保徵收工作

本次政策調整從2020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由於居民醫保實行的是按年度一次性預繳費,因此在2019年9月份啟動2020年度居民醫保徵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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