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產品與銀行理財的區別

投資者之所以將銀行理財產品與信託產品拿來比較,主要是從理財實現保值增值的目的來衡量,因此,我們在此談論信託產品主要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不包含只有單一委託人的單一資金信託計劃,也不包含出於理財之外特定需求而設立的家族信託、慈善信託、遺囑信託等定製化事務管理類的信託業務。

信託產品與銀行理財的區別

概念認知

銀行理財產品

根據《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我們平時常說的銀行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和實際投資收益情況向投資者支付收益、不保證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非保本理財產品。

信託產品

根據《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集合資金信託指的是信託投資公司根據委託人意願、將兩個以上(含兩個)委託人交付的資金集中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資金信託業務。

發行主體

銀行理財產品商業銀行主導的且在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銀行代銷的其它金融機構、投資公司的產品不在此範圍。

信託產品 受託人是信託公司,由信託公司研發、設計產品,對資金進行管理運用。

銀行與信託公司都屬於金融機構,都受銀保監會的監管。

發行主體的註冊資本

商業銀行

設立全國性商業銀行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十億元人民幣。設立城市商業銀行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一億元人民幣,設立農村商業銀行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五千萬元人民幣。註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

信託公司

信託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

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註冊資本為實繳貨幣資本。

管理資產規模

銀行業理財登記託管中心與中國銀行業協會聯合發佈的《中國銀行業理財市場報告(2018年)》:截至2018年年底,銀行理財產品存續餘額22.04萬億元。

中國信託業協會《2018年度中國信託業發展評析》:2018年末全國68家信託公司受託資產22.70萬億元。

風險情況

2018年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餘額2萬億元,不良貸款率1.89%。(來源:新華網客戶端,銀保監會2019年1月11日舉行的近期重點監管工作通報會)

2018年4季度末信託行業風險項目規模為2221.89億元,信託資產風險率為0.98%。(來源:中國信託業協會《2018年度中國信託業發展評析》)

下面我們分別來看下信託產品和銀行理財產品各自的特點,從投資起點、投資期限、投資範圍等角度簡要介紹,幫助投資者有更清晰的認識。

信託理財

1、投資起點高

單筆投資金額不少於100萬元,而且自然人投資者數量有限制。根據《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單個信託計劃的自然人人數不得超過50人,但單筆委託金額在300萬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資者和合格的機構投資者數量不受限制。

2、投資期限較長

信託期限不少於1年。實際情況看,信託產品投資期限大多是1年期、2年期甚至更長,未期滿前中途不能單獨贖回。不過,可以轉讓給其它投資者,也就是進行信託受益權轉讓。

3、收益率比較優勢明顯

信託理財的收益一般會高於同期銀行理財的收益。

4、信託財產的獨立性

❶信託財產與委託人未設立信託的其他財產相區別。

設立信託後,委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時,委託人是唯一受益人,信託終止,信託財產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注意,集合資金信託的委託人是唯一受益人。)

委託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託存續,信託財產不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但作為共同受益人的委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 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時,其信託受益權作為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家族信託因此具備特殊的優勢)

❷ 信託財產與屬於受託人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固有財產)相區別,不得歸入受託人的固有財產或者成為固有財產的一部分。也就是說信託公司倒閉、破產、被撤銷等極端情況下,受託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投資者的信託財產不屬於其遺產或者清算財產,不受影響。

❸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

設立信託前債權人已對該信託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並依法 行使該權利的;

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所產生債務,債權人要求清償該債務的;

信託財產本身應擔負的稅款;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強制執行,使得信託財產具備債務風險隔離功能。

5、投資方式靈活

信託可以橫跨貨幣、資本和實業市三大領域,可以股權、貸款等多種形式靈活運作。

銀行理財

信託產品與銀行理財的區別

信託產品與銀行理財的區別

關於銀行理財業務的投資範圍

根據《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商業銀行理財產品可以投資於國債、地方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府機構債券、金融債券、銀行存款、大額存單、同業存單、公司信用類債券、在銀行間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的資產支持證券、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其他債權類資產、權益類資產以及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資產。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於信貸資產,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信貸資產,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或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本行發行的次級檔信貸資產支持證券。

商業銀行應當根據募集方式的不同,將理財產品分為公募理財產品私募理財產品。私募理財產品是指商業銀行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的理財產品。私募理財產品的投資範圍由合同約定,可以投資於債權類資產和權益類資產等。權益類資產是指上市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業股權及其受(收)益權

關於合格投資者

信託產品需要面向合格投資者推介,不得公開宣傳。銀行理財產品中的私募理財產品同樣是面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在這一點上,兩者對合格投資者的要求是一致的。

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投資於單隻理財產品不低於一定金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一)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家庭金融淨資產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或者家庭金融資產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人民幣;(二)最近1年末淨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的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三)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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