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管理機制難題待解

長沙9歲男童遭疑似精神病人毆打致死事件引發輿論關注。

根據國家衛健委疾病預防控制局數據,截至2017年底,我國精神病患者數量已逾2億,如何對精神病患者犯罪進行有效監管、預防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學者建議將精神病人儘早納入政府監管。

2019年11月6日,網上流傳出一段視頻,視頻中一男子稱9歲的男童在小區裡被毆打致死,“行兇者拿起子打人,孩子臉被打腫,送到醫院已經不行了”。

11月9日,據湖南省長沙市雨花亭派出所通報表示,初步查明,2019年11月5日13時30分,犯罪嫌疑人馮某華(男,30歲,身高178cm,體重102kg)與被害人羅某(男,9歲)在該小區5棟電梯廳附近遭遇,後嫌疑人追趕被害人至5棟道路邊將其摁到在地進行毆打。小區監控視頻顯示,此時並無其他人員在現場;約3分鐘後,陸續有群眾經過並報警;13時49分,聞訊趕來的犯罪嫌疑人馮某華父親與現場群眾合力將馮某華控制。

經查,犯罪嫌疑人馮某華,無業,2019年11月1日隨其父母入住該小區;據其父母反映,馮某華2010年曾因患精神分裂症在河南省精神病醫院治療。

據澎湃新聞報道,毆打男童的嫌犯馮某華有精神病史,曾於2010年在河南安陽市滑縣老家兩次入住精神病醫院就治,一次歷時4個月、一次兩個月。目前,警方已邀請專業的精神鑑定機構對嫌犯進行鑑定。

針對精神病患者這一特殊群體的犯罪,我國法律作出了專門的規定。《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2013年起實施的新《刑事訴訟法》中規定,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鑑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洪道德接受界面新聞採訪時表示,從總體上看,法律制度考慮較為完善,強制醫療程序方面有一些具體細則上有待完善。“在強制醫療程序的啟動權上,是否應該考慮加入當事人、監護人的意見。”

“《刑事訴訟法》主要針對於危害行為發生之後,具有一定滯後性,更重要的是增加提前防範性,加強對精神病人的前期監管,”洪道德指出。

根據國家衛健委疾病預防控制局2018年5月25日公佈的數據,截至2017年底,全國13.9008億人口中精神障礙患者達2億4326萬4千人,總患病率高達17.5%;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超1600萬人,發病率超過1%,這一數據仍在增長。

與此同時,近年來,精神患者傷人事件的不斷髮生也引發社會各界的關注。如何有效預防、監管精神病患者,儘可能減少慘劇的發生?

2013年5月1日,醞釀了27年之久的《精神衛生法》開始實施,規定了精神障礙患者的各項權益,針對住院治療的患者實行自願原則,除非被診斷為嚴重精神障礙,並已經發生傷害自身或危害他人安全行為的,才能依法強制患者入院治療。之後,《精神衛生法》在2018年4月27日進行了修訂。

《精神衛生法》落地以來,業內認為,其在實施過程中出現了精神病患者合法權益難以維護、社會力量介入不夠、成人監護制度存在缺陷等問題。

北京市華衛律師事務所律師鄧利強告訴界面新聞,《精神衛生法》中對於非自願住院治療劃分了不同的情形,旨在解決“被精神病”的情況。“如果是自傷或自傷可能的非自願住院治療,家裡可以不同意住院,但對於他傷或他傷可能的精神障礙患者,必須進行非自願住院治療。這時他可以請求再次診斷,甚至進行司法鑑定,根據司法鑑定的結果來確認。”

同時,鄧利強指出,這體現出我國《精神衛生法》對於已經肇事肇禍或可能肇事肇禍的精神障礙患者,主要採取家庭為主,社會為輔的管理方式。“其實有些精神障礙患者,他本身就是是弱勢群體家庭,沒有能力、也未必願意去管理他,這樣就會導致一些本應在社區、或是由社會進行管理的精神病患者裡沒有能夠得到很好的管理。”

洪道德表示,目前一大問題是將精神病者的監管基本交給了監護人。“從民事法律的規定來看,監護人首選為精神病人的直系親屬。對於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人,有可能從身體上、經濟上,監護人無法有效對精神病人進行監管。”

目前,在我國北京、廣州等城市出臺了相關措施,給予精神障礙者一定補助。2017年6月23日,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印發《順德區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工作及補助辦理暫行辦法》,作為患者的監護人,履行了不同的監護責任後,區政府將給予不同額度的補助,包括5000元、2000元、1000元等不同額度。

鄧利強表示,目前此類補貼政策多集中於發達城市,其他大多數地區精神障礙患者的醫療費用依靠於醫保。

對此,洪道德提出,政府應該將對精神病人的管理前置,儘早將精神病人納入政府監管的範圍。“政府應該積極承擔非自願住院治療規定的布點和建設、專項資金的投入,以及相關輔助人員的培訓配備等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長沙男童遭疑似精神病患者毆打一案中,據新京報報道,事發小區物業並不清楚涉事男子是否有精神病史。

對此,鄧利強提出,精神病患者回到社區後必須接受隨訪,這一點目前在立法上有待明確。“要保證精神病患者不再肇事肇禍的話,其實他定期一定要回到社區管理中心、衛生中心進行隨訪來判斷他的病情,這一點立法上來說較難修稿,目前只能依靠各地方的條例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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