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沪74民终622号】,上海金融法院就江铜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公司及相关共同被告保理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本案”)作出民事判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案的基本情况及一审判决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3月9日、2019年5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上诉。

二、案件进展情况

上海金融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在取得其他诉讼、仲裁相关文件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公告的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

五、其他说明

1、公司于2018年11月24日发布了《关于签署债权债务重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2),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通过债权债务重组的方式受让并豁免有关或有债务、承接特定债权,此次诉讼事项在债权债务重组协议的或有借款债务清单范围内(详见该公告附件三第2项)。上海垚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经受让并豁免了债权人为江铜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相关债务。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案件共54起,涉及金额合计306,094.72万元。其中27起,原告、申请人已撤回起诉、仲裁请求,涉及金额139,517.78万元;3起已调解,涉及金额17,086.84万元;5起已产生最终判决结果,涉及金额9,769.92万元。

(2019)辽02民终1774号案件诉讼标的未确定,暂不统计金额。

六、备查文件

《上海金融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沪74民终622号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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