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禮道歉、十倍罰金、接受審判

賠禮道歉、十倍罰金、接受審判

11月7日上午9時,由德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一起因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公益訴訟案件在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該案系德州轄區內首例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德州市人民檢察院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提起訴訟,德州中院由三名法官、四名具有專業知識的陪審員組成七人合議庭,共同開庭審理。

赔礼道歉、十倍罚金、接受审判

圖片來源自網絡

案情簡介

2017年2月至11月,李某飛網購“桑唐竹解第二代膠囊”並加價賣與李某文,銷售數量為49箱,980大盒,銷售金額為136200元。之後,李某文再加價銷售給不特定消費者。經檢測,“桑唐竹解第二代膠囊”含有藥品苯乙雙胍、格列本脲成分,繫有毒、有害食品。

2018年8月31日,武城法院對李某飛、李某文判處刑罰並處罰金。德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李某飛、李某文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不特定社會公共利益為由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李某飛、李某文消除危險,在國家級主流媒體上發佈警示公告,並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連帶支付銷售價款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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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本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並將擇日宣判。

來源 | 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核 | 郭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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