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最新徵收公告!涉及菏澤2區1縣的28個地塊!附:位置、用途、補償標準...

近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發布了菏澤市人民政府擬徵收土地公告 菏徵公告〔2019〕62 號

詳細內容如下:

菏澤最新徵收公告!涉及菏澤2區1縣的28個地塊!附:位置、用途、補償標準...

菏澤市人民政府擬徵收土地公告菏徵公告〔2019〕62號

為提供浩風新能源牡丹區王浩屯 50MW 風電項目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菏澤市人民政府研究 決定,現發佈擬徵收土地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地塊1位置範圍:李集行政村耕地以北、李集行政村耕地以東,李集行政村耕地以南,李集行政村耕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李集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2位置範圍:東前劉行政村耕地以北、東前劉行政村耕地以東,東前劉行政 村耕地以南,東前劉行政村耕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東前劉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3位置範圍:東前劉行政村耕地以北、東前劉行政村耕地、東後劉行政村耕 地以東,東後劉行政村耕地以南,東前劉行政村耕地、東前劉行政村耕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東後劉行政村、東前劉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4位置範圍:東張莊行政村耕地以北、東張莊行政村耕地以東,東張莊行政 村耕地以南,東張莊行政村耕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東張莊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5位置範圍:東張莊行政村耕地以北、東張莊行政村耕地以東,東張莊行政 村耕地以南,東張莊行政村耕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東張莊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6位置範圍:薛義屯行政村耕地以北、薛義屯行政村耕地以東,薛義屯行政 村耕地以南,薛義屯行政村耕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薛義屯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7位置範圍:薛義屯行政村耕地以北、薛義屯行政村耕地以東,薛義屯行政 村耕地以南,薛義屯行政村耕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薛義屯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8位置範圍:西姚寨行政村耕地以北、西姚寨行政村耕地以東,西姚寨行政 村耕地以南,西姚寨行政村耕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西姚寨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9位置範圍:樊寺行政村耕地以北、樊寺行政村耕地以東,樊寺行政村耕地 以南,樊寺行政村耕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樊寺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10位置範圍:薛義屯行政村耕地以北、薛義屯行政村耕地以東,薛義屯行政 村耕地以南,薛義屯行政村耕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薛義屯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11位置範圍:東袁張行政村耕地以北、東袁張行政村耕地以東,東袁張行政 村耕地以南,東袁張行政村耕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東袁張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12位置範圍:西袁張行政村耕地以北、西袁張行政村耕地以東,西袁張行政 村耕地以南,西袁張行政村耕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西袁張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13位置範圍:西袁張行政村耕地以北、西袁張行政村耕地以東,西袁張行政 村耕地以南,西袁張行政村耕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西袁張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14位置範圍:王善莊行政村耕地以北、王善莊行政村耕地以東,王善莊行政 村耕地以南,王善莊行政村耕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王善莊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15位置範圍:張樓行政村耕地以北、張樓行政村耕地以東,張樓行政村耕地 以南,張樓行政村耕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張樓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16位置範圍:張樓行政村耕地以北、張樓行政村耕地以東,張樓行政村耕地 以南,張樓行政村耕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張樓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17位置範圍:西后劉行政村耕地以北、西后劉行政村耕地以東,西后劉行政 村耕地以南,西后劉行政村耕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西后劉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18位置範圍:西后劉行政村耕地以北、西后劉行政村耕地以東,西后劉行政 村耕地以南,西后劉行政村耕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西后劉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 19 位置範圍:大彭行政村耕地以北、大彭行政村耕地以東,大彭行政村耕地 以南,大彭行政村耕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大彭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 20 位置範圍:大彭行政村耕地以北、大彭行政村耕地以東,大彭行政村耕地 以南,大彭行政村耕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大彭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 21 位置範圍:孫化屯行政村耕地以北、孫化屯行政村耕地以東,孫化屯行政 村耕地以南,孫化屯行政村耕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孫化屯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地塊 22 位置範圍:王浩屯行政村建設用地以北,王浩屯行政村建設用地以東,王 浩屯行政村建設用地以南,王浩屯行政村建設用地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牡丹區王浩屯鎮王浩屯行政村。

用途:公共設施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山東省徵地 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覆》(魯政字〔2015〕286 號)公佈的牡丹區徵地區片綜合地價 標準執行。本次徵地共涉及 1 個區片,為三級區片,每畝補償 5.2 萬元; 地上附著物 和青苗補償費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 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菏澤市徵地地上附著物 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12 號)規定的標準執行。居民住宅、 工礦企業及其他建築設施按照菏澤市牡丹區有關部門與產權人簽訂的拆遷補償安置協 議予以補償。

被徵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菏澤 市牡丹區自然資源局會同牡丹區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並公示。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擬於 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6日由菏澤市牡丹區自然資源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 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本次徵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礦 企業及其他建築設施,菏澤市牡丹區有關部門與產權人簽訂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 議》視為清點確認材料,對清點確認和拆遷補償安置有異議的,可以向實施成片拆遷 單位申請複核。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 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 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 60 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 議申請;對菏澤市牡丹區自然資源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 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 60 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 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繫人:宋立;

聯繫電話:0530-7799829。

菏澤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31日

11月7日菏澤市定陶區人民政府發佈了菏澤市定陶區自然資源局關於許莊村擬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和
菏澤市定陶區人民政府徵收土地公告

詳細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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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許莊村擬徵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

根據菏澤市定陶區人民政府決定,為提供菏澤市定陶區建設項目用地的需要,擬徵收許莊村集體土地。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會同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擬訂了《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已報菏澤市定陶區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公示如下: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徵收地塊2許莊村土地位於東臨許莊村耕地,南臨許莊村耕地,西臨徐莊村耕地,北臨許莊村耕地。

徵收土地總面積16.479畝,全部為農用地(全部為耕地)。

地塊3許莊村土地位於東臨許莊村耕地,南臨許莊村耕地,西臨建設用地,北臨許莊村耕地。

徵收土地總面積13.98畝,全部為農用地(全部為耕地)。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覆》(魯政字〔2015〕286號)公佈的菏澤市定陶區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

農用地位於第壹級區片,徵地補償費標準為5.6萬元/畝。

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170.5704萬元。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本次徵收土地已由濱河街道辦事處和被徵地相關權利人丈量、清點、確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已據實補償到位,不涉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

三、安置意見

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規定,經與村委會協商,對擬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貨幣安置: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總計170.5704萬元,由菏澤市定陶區財政局撥付到許莊村委會賬戶,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村民議事規定研究落實具體分配方案。

(二)社會保障安置:菏澤市定陶區人民政府對本次徵收土地按照1.5萬元/畝標準,一次性支付社會保障補貼費45.6885萬元,由菏澤市定陶區財政局將上述補貼資金於徵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土地徵收經批准後,由菏澤市定陶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濱河街道辦事處、村委會落實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

四、其他事項

此方案在本次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自 2019年11月6日起,至 2019年11月12日止。本方案同時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示。

對本方案有異議的,可在公示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自然資源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由菏澤市定陶區自然資源局按規定組織聽證;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10日內,向菏澤市定陶區人民政府提出書面協調申請;協調不成的,可自收到協調告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裁決;也可以在本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內向菏澤市定陶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

特此公示。

聯繫人:劉吉祥

聯繫電話:0530—2568003

菏澤市定陶區自然資源局

2019年11月6日

菏澤最新徵收公告!涉及菏澤2區1縣的28個地塊!附:位置、用途、補償標準...

2019年 第26號

2019年10月3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菏澤市定陶區環保發電廠建設項目用地的批覆》(魯政土字R〔2019〕32號)批准徵收我區土地4.7448公頃。現公告如下:

一、 徵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塊一:位於菏澤市定陶區濱河街道辦事處劉樓村,總面積4.7448公頃,涉及濱河街道辦事處劉樓村1個村莊土地,土地面積4.7448公頃(耕地2.7632公頃,農村道路0.0828公頃,園地1.8988公頃)。

該地塊土地作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二、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

本次徵收土地涉及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附後。

三、 交付土地

本公告後,由有關部門按照簽訂的土地徵收補償安置協議,及時支付補償費用,相關各方應及時清理地上附著物,按照徵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佈,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對本公告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菏澤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菏澤市定陶區環保發電廠建設項目用地的批覆》(魯政土字R〔2019〕32號)有異議的,可以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繫人: 劉吉祥

聯繫電話:0530—2568003

菏澤市定陶區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7日

11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發布了鄆城縣人民政府擬徵收土地公告鄆徵公告〔2019〕31號

鄆城縣人民政府擬徵收土地公告鄆徵公告〔2019〕32號

詳細內容如下:

菏澤最新徵收公告!涉及菏澤2區1縣的28個地塊!附:位置、用途、補償標準...

鄆城縣人民政府擬徵收土地公告鄆徵公告〔2019〕31號

為提供我縣城鎮發展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鄆城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擬徵收土地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地塊1位置範圍:該地塊位於黃安鎮季垓、黃南行政村地段。東鄰二二零國道;南鄰興業路;西鄰黃南村耕地;北鄰黃南村耕地。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黃安鎮季垓村民委員會、黃南村民委員會。

用途:商服用地

地塊2位置範圍:該地塊位於黃安鎮季垓、黃南行政村地段。東鄰二二零國道;季垓村建設用地;西鄰規劃路;北鄰興業路。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黃安鎮季垓村民委員會、黃南村民委員會。

用途:商服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覆》(魯政字〔2015〕286號)公佈的鄆城縣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徵地共涉及1個區片,位於鄆城縣第3級區片,區片價為每畝補償5萬元。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菏澤市徵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覆》(魯國土資字〔2017〕312號)規定的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執行。

被徵收土地村(居)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鄆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縣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並公示。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擬於2019年11月12日由鄆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鄆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鄆城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繫人:閆國華

聯繫電話:0530-6995363

鄆城縣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5日

菏澤最新徵收公告!涉及菏澤2區1縣的28個地塊!附:位置、用途、補償標準...

鄆城縣人民政府擬徵收土地公告鄆徵公告〔2019〕32號

為提供我縣城鎮發展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鄆城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現發佈擬徵收土地公告:

一、擬徵收土地的位置、範圍、權屬、用途

地塊位置範圍:該地塊位於唐塔街道花園社區、西苑社區、唐塔社區地段。東鄰西苑社區建設用地、西門街;西鄰好漢北路;南鄰文苑路;北鄰西苑社區耕地。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唐塔街道花園社區、西苑社區、唐塔社區。

用途:住宅用地

二、擬徵收土地補償標準

土地徵收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覆》(魯政字〔2015〕286號)公佈的鄆城縣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徵地共涉及1個區片,位於鄆城縣第1級區片,區片價為每畝補償5.6萬元。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按包乾方式補償,涉及包乾方式補償以外的地上附著物種類和數量經與產權人共同確認,經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後據實補償。

居民住宅、工礦企業及其他建築設施按照鄆城縣房屋徵收補償管理服務中心與產權人簽訂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予以補償。

被徵收土地村的具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待勘測調查完成後,由鄆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縣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制定並公示。

三、其他事項

本公告後,凡在擬徵收土地範圍內搶栽、搶種、搶建的,一律不予補償;擬於2019年11月12日由鄆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勘測定界和清點確認,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次徵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礦企業及其他建築設施,鄆城縣房屋徵收補償管理中心與產權人簽訂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視為清點確認材料,對清點確認和拆遷補償安置有異議的,可以向實施成片拆遷單位申請複核。

本公告在徵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並在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或者其他權利人對本公告發布行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申請;對鄆城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部門組織的勘測調查清點確認行為有異議的,可以於其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向鄆城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複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徵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繫人:閆國華

聯繫電話:0530-6995363

鄆城縣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5日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菏澤市定陶區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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