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超市的东西不拿白不拿? 别以为“顺”点零食不要紧,3次就构罪!

没有导购,没有收银员,进门、付款都通过手机“扫码”完成。因为看中了这种无人超市似乎“无人管理”的空子,新昌的几个年轻小伙子抱着“不拿白不拿”的念头,三天两头到超市“顺”走薯片、泡面等各种自己爱吃的零食。他们哪里知道,虽然超市“无人”,但“忠实”的摄像头却记录下了他们盗窃的全过程。

2018年8月的一天凌晨,年轻人王凯、周立、章安、金嘉(均为化名)来到新昌县世贸广场附近的“缤果盒子”无人超市门口。看超市无人看守,他们便按照超市门口的指引用手机微信扫码进入。进超市后,看着琳琅满目的食物,想到超市完全没人看管,几人便萌生了“直接拿走”的想法。不过,他们也知道每件货品上都有条形码,担心如果不扫码付钱超市门禁会自动报警,他们就先拿了饮料、口香糖等小物件,偷偷将商品的标签和条形码撕掉,之后拿着东西大摇大摆地走出超市,溜之大吉。

首次“占小便宜”成功后,王凯、周立伙一伙人尝到了甜头。之后,只要想吃东西了,他们和朋友就到新昌县内的三家“缤果盒子”超市,以同样的方式盗窃,累计共7次,盗窃超市商品价值超过5000元。

然而,店里的东西莫名其妙地少了,超市不可能没察觉。“缤果盒子”超市负责人发现可能失窃后,立即调阅了几个超市的店内监控,结果发现了王凯、周立等7人的盗窃行为,随即报案。

经查,参与盗窃的人中,除王凯、周立刚满20周岁外,章安、金嘉等5人都还没有成年。他们在无人超市盗窃的财物,也都是单价不高但年轻人爱吃的零食,比如薯片、泡面、口香糖、饮料等。“我们几个平时不太回家,在外面溜达,也没有工作,看到这种无人超市,总感觉东西不拿白不拿……”王凯说。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王凯等7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王凯、周立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对章安、金嘉等5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近日,新昌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周立、王凯有期徒刑7个月、8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不设防”的无人超市在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服务的同时,也成为考验消费者素质、诚信的一块“试金石”。它虽无人看守,却有法保护,无人超市里的商品价格虽然不高,但如果盗窃超市商品3次以上,将会被认定为“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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