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汉南:莫因“校园贷”欠下“青春债”


11月6日,被告人杨某某涉嫌抢劫罪一案宣布开庭。汉南区检察院检察长魏细玉出庭支持公诉。由于该案嫌疑人案发时为在校学生,为了更好地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该院邀请一百余名在校学生,参加了这场生动的公开庭审暨法治教育课。


武汉汉南:莫因“校园贷”欠下“青春债”

2019年1月,被告人杨某某,在乘车时持刀迫使司机下车,后驾驶抢劫来的车辆离开现场,抢劫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万余元。被告人杨某某得知被害人已经报警后,心生恐惧遂跳河轻生、持刀自残,均未果,最后当天被民警抓获。

武汉汉南:莫因“校园贷”欠下“青春债”

开庭前,为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理,魏细玉仔细审阅了全部卷宗材料,全面了解案件情况,整理好询问提纲和公诉意见。经查明,杨某某是在大学在读期间被卷入校园贷,前后通过亲朋好友帮忙共还款近30万元,然而依旧没有结清账务。债款和愧疚之情都让杨某某不堪重负,因而产生了犯罪行为,从一名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最终锒铛入狱。

庭审上,魏细玉对杨某某谆谆教导道:“希望通过今天的庭审,能让你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深刻的反思。人生可以走错路,但不能复制错误,你还年轻,在服刑期间你要深刻反省自己,改过自新,并兑现承诺,待你重新走向社会,做一个有用的人。”杨某某眼含热泪,在被告席上默默地点头。

最后,被告人杨某某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罚款三万元。


庭审后

参与庭审的学生们表示:被告人因为校园贷走一步错一步,最终步入犯罪的深渊。我们要引以为戒,远离“校园贷”,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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