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弹」吐槽化肥被抓:冤?还是该


「畅●弹」吐槽化肥被抓:冤?还是该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村民梁某某,在一个50人的微信群里吐槽某公司的化肥“含量不够”被拘留,引发了不小的讨论。警方认为是梁某某的言论“造成20余名村民聚集,并用拉横幅、四轮车堵大门等形式进行维权”,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不少网友替梁某某不平,认为针对商品质量的吐槽,特别是微信群里的聊天,不可能字斟句酌,难免有表述不严谨、夸张的地方,应该给正当吐槽留下空间。

怎么区分村民梁某某是正当吐槽,还是造谣煽动闹事?要看聚集起来的村民,堵的是谁的大门。堵企业的门,倒逼企业出面澄清谣言,或者拿出实据来自证清白,只要合理表达诉求,一点儿毛病不犯。问题是,20多个村民拉着横幅,不仅堵了企业的门,还把镇政府的大门也堵了。这就远远超出正当吐槽和维权的范围了。

试想,我们吐槽和投诉一件商品,会到政府门口去聚集抗议吗?不会!你找超市、找厂商、找消协,都不会直接去找政府,更别说到政府门前闹了,因为责任主体不在政府。上来就给政府施压,没有道理,也改变了事情的性质。所以,这种“怼”错了对象的施压和泄愤,警方认为构成扰乱公共秩序,是合理、成立的。

作为公民,我们有自由表达和吐槽的权利,但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没造成后果无人追究;一旦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就必须要追究说话人的责任。事实上,这不是压缩大家正当吐槽的空间,而是合力维护吐槽空间的秩序。好比有人在飞机上说,我带了一个炸弹。接着又说,我开玩笑的。请问,这样的玩笑,你允许吗?有人说,连句玩笑都开不起了?!你认可吗?

玩笑也分性质,开大了就不叫玩笑了。吐槽也是如此,你非要吐到槽外,那就自己收拾残局吧。



「畅●弹」吐槽化肥被抓:冤?还是该




美编:秋菊

校对: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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