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彈」吐槽化肥被抓:冤?還是該


「暢●彈」吐槽化肥被抓:冤?還是該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杭錦旗村民梁某某,在一個50人的微信群裡吐槽某公司的化肥“含量不夠”被拘留,引發了不小的討論。警方認為是梁某某的言論“造成20餘名村民聚集,並用拉橫幅、四輪車堵大門等形式進行維權”,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不少網友替梁某某不平,認為針對商品質量的吐槽,特別是微信群裡的聊天,不可能字斟句酌,難免有表述不嚴謹、誇張的地方,應該給正當吐槽留下空間。

怎麼區分村民梁某某是正當吐槽,還是造謠煽動鬧事?要看聚集起來的村民,堵的是誰的大門。堵企業的門,倒逼企業出面澄清謠言,或者拿出實據來自證清白,只要合理表達訴求,一點兒毛病不犯。問題是,20多個村民拉著橫幅,不僅堵了企業的門,還把鎮政府的大門也堵了。這就遠遠超出正當吐槽和維權的範圍了。

試想,我們吐槽和投訴一件商品,會到政府門口去聚集抗議嗎?不會!你找超市、找廠商、找消協,都不會直接去找政府,更別說到政府門前鬧了,因為責任主體不在政府。上來就給政府施壓,沒有道理,也改變了事情的性質。所以,這種“懟”錯了對象的施壓和洩憤,警方認為構成擾亂公共秩序,是合理、成立的。

作為公民,我們有自由表達和吐槽的權利,但也要承擔相應的義務。無中生有、捏造事實,沒造成後果無人追究;一旦造成惡劣影響和後果,就必須要追究說話人的責任。事實上,這不是壓縮大家正當吐槽的空間,而是合力維護吐槽空間的秩序。好比有人在飛機上說,我帶了一個炸彈。接著又說,我開玩笑的。請問,這樣的玩笑,你允許嗎?有人說,連句玩笑都開不起了?!你認可嗎?

玩笑也分性質,開大了就不叫玩笑了。吐槽也是如此,你非要吐到槽外,那就自己收拾殘局吧。



「暢●彈」吐槽化肥被抓:冤?還是該




美編:秋菊

校對: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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