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走相告!利州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须知

一、参保对象:具有广元户籍的居民、在广元市长期居住的市外户籍居民(包括在校学生)、中断职工医保的人员、未享受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应当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在市内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重复参保。

二、办理时间: 9至12月集中缴纳下一年度保费。过期即为断保。1至9月可申请缴纳当年度保费,从缴费次日起满6个月才能享受待遇。

三、办理程序:城乡居民新参保人员凭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家庭为单位到所在乡(镇、办)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大中专(职)院校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含寄宿制学校中非本市户籍学生),由学校统一负责办理;已办理参保登记居民须在签订协议的储蓄卡(社保卡)上足额存入保费等待代扣。若原扣款协议扣款账户非参保对象本人账户的,需要重新到税务机关签订代扣协议方可进行代扣。

四、缴费标准

1.一般人员250元每人每年;

2.低保对象由主管部门资助150元每人每年,差额部分由参保人员补足,未补足个人缴费部分不能享受医疗待遇;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1-4级残疾人员等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群众,由各级主管部门按250元每人每年全额资助。

五、缴费方式

(一)协议代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已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可直接在本人社保卡中存入足额参保费用(每人250元),实行银行代扣缴费(如原扣款账户非缴费人本人的,需到银行重新签订本人账户的扣款协议后方可扣款)。若参保费用在2019年11月30日前内仍未代扣成功,缴费人应通过其它方式(银行、税务窗口现场缴费,网上缴费)及时缴纳。

(二)银行代收。城乡居民凭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前往区内的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绵阳市商业银行等办理参保缴费,也可以通过以上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APP、银行自助终端等办理参保缴费。

(三)网上缴费。城乡居民缴费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含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业务。

(四)税务缴纳。首次参保或中断参保后的城乡居民凭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前往各乡镇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后,到区内各办税服务厅窗口现场缴费。

除首次或中断参保人员必须选择税务缴纳外,您可选择以上四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进行缴费。

六、参保关系变更:参保对象出现死亡、失踪、出国(境)定居丧失中国国籍、入伍、升学(大学)等情形,应及时向参保地劳动保障所申报,并进行参保关系中断,以免造成保费代扣,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申报造成的保费代扣将不予退费。

七、医保待遇享受时间:连续参保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设等待期。新参保人员和断保后续保的,自参保缴费之日起,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6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不设等待期,60天以后参保的,自办理参保缴费之日起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八、温馨提示:请各参保对象在11月底及时关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否扣款成功,避免断保造成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九、各乡(镇、办)劳动保障所、税务、医保部门咨询电话

(一)各乡(镇、办)劳动保障所咨询电话

奔走相告!利州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须知

(二)税务部门咨询电话:6150851、6150857

(三)医保部门咨询电话:5579543、5572965

以上内容若遇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广元市利州区医疗保障局

广元市利州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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