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从“减证便民”到“无证利民”

本号法律顾问:台州飞呈律师事务所

如何实现办事“无证明”、政务服务高效便捷,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关键。据统计,在台州市县两级取消的7285件证明材料中,共有1249件证明材料是通过告知承诺方式予以替代的,占总数的六分之一。

2018年以来,我市通过全域梳理,摸清证明材料底数;通过多措并举,全面取消证明材料;通过数据共享,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全面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的升级。全域建成“无证明化城市”后,提升了政府管理服务效率,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减轻了基层工作负担。在今年10月11日司法部在我市召开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台州“无证明化”工作成效获得司法部的充分肯定。

确定“一”张告知承诺范围清单

5月14日,司法部印发《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正式就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作出具体部署。

5月22日,台州市司法局迅速行动,结合全省“八统一”事项清单,一方面从政务服务网调取权力清单,另一方面委托中介机构集中梳理清单,对在全市域“无证明城市”创建中取消的市县两级7285件证明材料进行逐一梳理,全面掌握了各单位可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

市司法局法治督察处处长王军玲说,“由于量大、面广、时间紧,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我们市县两级同步进行梳理。在确定清理范围后,又参考国务院有关部委、省政府证明材料清理情况逐项进行比对,确定了承诺事项范围。并主动与各有关单位对接,逐项拟定了承诺意见。最后,经过近半个月的紧张工作,市本级对通过书面告知承诺方式予以替代的106项证明事项和141件证明材料进行了明确。”

编制“两”份告知承诺文本模板

在明确告知承诺范围后,为加快告知承诺制的推进速度,市司法局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制作提供了《单位告知书》和《申请人承诺书》两个模板,供各单位参考编制告知承诺文本。

在各单位编制完成告知承诺文书初稿后,市司法局专门组织律师团队到各单位对文本进行了全面的形式审查和内容审查,确保告知承诺文本符合法律要求。此后,在汇总编制《台州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后,市司法局又组织人员对市本级22家单位141件符合告知承诺予以替代的证明材料规范文本进行了第二轮审核,确保文字准确、监管方便、风险可控。

目前,各有关单位已按照要求对确定为采用告知承诺方式替代的证明事项和证明材料,制定完善了办事指南,并在网上公布,办事群众可以在办事窗口领取,也可以打开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打印填写。

规范“三”种告知承诺运行机制

为使告知承诺制的运行高效、有序,市司法局探索实施了事中事后监管、容错免责、失信责任三项机制。

“行政机关发现申请人承诺不实的,应当责令申请人限期整改,或者依法撤销有关决定。对告知承诺的证明材料,如不能通过系统查询相关证明事项信息的,我们鼓励行政机关采取上门调查、实地核查、委托第三方等方式进行核验。”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戴平说,“对采用申请人承诺方式办理的,申请人应当对其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行政机关在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申请人承诺不实的,对行政机关和经办人员不作负面评价,不追究相关责任。”

在失信责任方面,我市还通过制订《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草案)》,为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提供法治保障。如监管中发现企业作虚假承诺或者违反承诺的,将依法处理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打好“四”类告知承诺问题补丁

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来说,清单的公布,制度的建立,都只是工作的起步。为防止证明材料“反弹回潮”,告知承诺制度空转,市司法局从5月至7月,已牵头分两次对全市告知承诺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已查访市县两级行政机关169家、乡镇27个、村(社区)36个。

通过召开座谈会、翻阅材料等方式,共梳理发现“信息共享协查工作不到位、变相索要证明仍存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未跟进、办事指南修改不完整”等四种类型56个问题。比如村民杨梅自产自销证明的出具,同属仙居县南峰街道的下垟底社区和清口园村,因干部认知差异,导致证明材料出具截然相反,下垟底社区干部对该证明材料已取消的情况不了解,还是按照往年做法开具证明;清口园村干部知晓该证明材料可通过书面承诺方式予以替代,已不再出具证明,而是告知村民采用书面承诺替代。对此,市司法局积极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完善,及时打好问题补丁,为告知承诺制的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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