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麗霞,肥東縣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提供線索

案情介紹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

執行案號

(2019)皖0122執恢321號

失信被執行人照片

鄧麗霞,肥東縣人民法院喊你來還款!歡迎提供線索

失信被執行人

鄧麗霞

性別

年齡

34

身份證號

340104********1567

住址

安徽省肥東縣店埠鎮定光居委會上王組

執行法院

肥東縣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

肥東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

被告鄧麗霞、韋君於本判決生效後七日內歸還原告張開菊借款15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本案受理費3300元、保全費1320元、公告費800元,由被告負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安徽省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

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

全部未履行

負責人電話

05516535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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