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什麼拯救!”
都說了賭博犯法
上次還把賭博的代價發出來了
可有些人偏偏就是不聽
好氣啊
這不
又被警察蜀黍查了一次
10月28日,靈山警方搗毀一個暗藏在小賣部內的賭場,查獲涉賭人員13人,其中1人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刑事拘留。
10月28日,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新圩鎮漂塘村委會一小賣部內有人聚眾賭博,每天參賭人員眾多。經摸排,民警發現該賭場開設時段一般在12時至17時,用骨牌作為賭具,以賭“牌九”方式進行聚賭,其中有人抽水獲利。獲悉線索後,當日17時許,該大隊組織多名警力對該賭窩進行突擊查處,當場查獲涉賭人員13名,繳獲賭資、賭具一批,銷燬檯凳一批。
▲搗毀賭場現場
經查,該賭場由姚某遠(新圩鎮漂塘村委會人)開設,其以經營小賣部作掩護,提供場地和賭具供他人聚賭,從中抽水獲利。
目前,姚某遠因涉嫌開設賭場被依法刑事拘留,其餘12名涉賭人員被依法行政拘留。
提醒大家
遠離賭博 健康生活
民警普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賭博被公安機關查處有什麼代價?
1.輕者治安拘留,長期以賭為業或開設賭場等人員將被刑事拘留至判刑。
2.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
3.個人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4.家長賭博被判刑,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5.辦理移民簽證、大型招商參展活動需要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而犯罪記錄則會伴隨終身,受到處罰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公職人員賭博被查處有什麼代價?
1.除了上述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外,公職人員參賭被處罰後還面臨著黨政紀處分,甚至開除公職;
2.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個人考公務員、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律師等相關行業禁入;
3.不光是自己,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同樣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4.形成前科劣跡記錄在案,以後有違法犯罪行為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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