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同伴醉酒还把车借出,乐昌男子摊上事了...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那明知道朋友喝酒了还借车的人

这种行为你知道有什么后果吗?

快往下看↓

明知同伴醉酒还把车借出,乐昌男子摊上事了...



10月16日凌晨1时32分,翁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管股值班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翁源县龙仙镇陆通加油站对面有摩托车与小车碰撞,有人受伤。

民警根据经验判断在这个时间段发生事故极大可能涉及酒后驾驶,于是火速赶往现场处理。到达现场后,民警通过询问轿车当事人巫某得知,摩托车上有两人,其中一人伤势较重已送往医院,另一乘车人不知去向。了解了事件经过、勘查完现场后,办案民警便赶往医院了解相关情况。

明知同伴醉酒还把车借出,乐昌男子摊上事了...

到达医院后,民警发现在医院的钟某身上有很浓厚的酒味,于是便按照程序请专业人员抽取了钟某的血液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钟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6.31mg/100ml。

经调查得知,在事故发生前,摩托车驾驶人钟某与雷某等人在县城的某酒吧饮酒直至1时20分许。结束饮酒后,钟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搭乘雷某途经酒店门口时,与巫某驾驶并已临时停放的粤FBL9**小客车左尾部发生了碰撞,造成钟某、雷某受伤,二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明知同伴醉酒还把车借出,乐昌男子摊上事了...

在办理过程中,民警查明钟某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是雷某的,雷某在明知钟某饮酒后还借摩托车给钟某驾驶,且钟某涉嫌危险驾驶,因此认定钟某系危险驾驶的共犯。目前,钟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立案侦查,办案民警也依法对钟某和雷某同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等待钟某和雷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不仅自己不能酒驾

把车钥匙给明知是醉酒的人开车

极有可能成为危险驾驶罪的共犯

如果所借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

车主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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