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上“打黑”台下“黑打”,这个湖北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也是把“伞”

明知他人不构成犯罪,利用职权指使下级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侦查;充当恶势力犯罪“保护伞”;指使下属伪造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用于隐匿财产……11月5日,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厅长郭唐寅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台上“打黑”台下“黑打”,这个湖北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也是把“伞”

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多项罪名

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郭唐寅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组织审查期间与多人串供,转移赃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隐瞒不报持有多套房产和多个证券账户;违反廉洁纪律,占用管理对象住房,通过民间借贷收取高息,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以少支付房款方式非法侵占他人财物。

违反国家法律,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权,在案件查办、职务提拔、企业经营等活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对差额部分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利用职权,插手司法活动,干扰司法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嫌滥用职权罪,充当恶势力犯罪“保护伞”;明知他人不构成犯罪,利用职权指使下级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侦查,涉嫌徇私枉法罪;指使下属伪造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用于隐匿财产,涉嫌伪造身份证件罪。

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郭唐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唐寅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曾对打黑除恶提“要求”

2011年10月27日召开的黄石市公安机关“雷霆三号”行动推进会上,时任黄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郭唐寅曾在会议上要求,各分、县市局各级单位要深化打黑除恶斗争,“一把手”必须亲自上阵指挥。

对摸排掌握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要逐一认真甄别核实,并由专人深入调查,加强对命案等严重暴力犯罪的打击工作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在公安系统任职多年

郭唐寅,男,1962年11月出生,汉族,湖北鄂州人,大学学历,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在湖北省鄂城县农业局参加工作;1986年7月至1996年3月,历任鄂州市委办公室检查督办科副科长、科长、市委督办检查室副主任;1996年3月至1997年11月,任鄂州市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1997年11月至2002年3月,历任鄂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交警支队党委副书记、政委、支队长;2002年3月至2005年8月,历任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2005年8月至2007年12月,任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长兼高管支队长;2007年12月至2010年1月,任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2010年1月至2010年2月,任黄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0年2月至2011年11月,任黄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2011年11月至2015年2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15年2月至2017年4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2017年4月至2018年11月,任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8年11月,任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厅长。

其上司被情妇丈夫举报落马

2012年,时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郭唐寅的上司、湖北省人大原常委会副主任、省公安厅厅长吴永文就已经落马。

吴永文2008 年 1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湖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厅厅长,2012 年 7 月至 9 月任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公安厅厅长,与郭唐寅有近1年的工作交集,是郭的上司。据媒体报道,吴永文的落马缘于其情妇的丈夫的举报。

此前的 2009年4月29日,在湖北省政法委和省公安厅联合举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辅导报告会上,时任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吴永文在发言中说,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事关政法公安队伍形象和战斗力,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党的事业兴衰成败。

他要求,全省政法公安领导机关要加强修养,在情趣爱好上作好表率,要守牢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 三条线 ";要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慎对爱好,防止个人爱好成为被拉拢腐蚀的突破口;要多与普通百姓、先进模范、基层民警、专家学者交流,不断净化自己的朋友圈、社交圈;要自觉抵制欲望和诱惑,老老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兢兢业业工作。

湖北“打伞”力度备受关注

截至5月底,湖北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824件,其中依法留置或移送司法机关厅局级干部9人、县处级干部48人,先后对301名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全省共处理1011人,党纪政务处分662人,组织处理364人,移送司法机关221人。

这9名厅局级干部是:

  • 武汉市委原常委、武汉开发区工委原书记、汉南区委原书记胡洪春
  • 省应急管理厅原厅长郭唐寅
  • 省公安厅党委原委员、湖北警官学院党委原书记董国祥
  • 黄冈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
  • 武汉市委政法委原常务副书记周滨
  • 武汉市黄陂区政协原主席李胜桥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王晨
  • 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王保平
  •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原院长刘汉强

(老井,综合 湖北省纪委监委 上观新闻 东楚晚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