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味"的双十一,二选一伤害的是消费者还是商家

猫狗大战:京东和天猫的"新仇旧恨"

2015年,京东投入大量资金准备"决战"天猫。谁料天猫使出一记"有你没我"的商场绝技,逼迫各大商家"二选一"。即要么商家承诺仅在天猫平台做"双十一"促销,要么就不要想从天猫平台获得流量。

此时,京东平台的"双十一"促销的知名度还不及天猫"双十一"。因此,大量商家为了保险起见,不敢贸然放弃天猫平台而选择京东。这就导致京东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和资金却"竹篮打水一场空"。

天猫与京东

京东认为天猫在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说的直白点就是涉嫌"垄断")。因此以"天猫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逼迫商户二选一"将天猫诉至法院。而天猫方面的举动非常戏剧性:主张此案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因此该案件一度陷入法院管辖权之争。也就是说,天猫的第一反映不是澄清自己的行为并不是"滥用市场地位",而是质疑此案应该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这中间的猫腻,欢迎大家评论里讨论。

天猫来这么一出,就导致整个诉讼的周期被拉得很长,直到2017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天猫关于法院管辖权的异议,天猫不服提出上诉。

而根据相关法律得规定,管辖权裁定一出,意味着"猫狗纷争案"或将进入实体审判。

京东诉讼请求

1、 确认被告在本案所确定得市场支配地位(这是后续请求得基础)

2、 判令被告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得行为:停止限定商家只能与被告交易的行为、停止限定商家不得与原告进行交易的行为

3、 赔偿原告10亿员人民币,并公开道歉及支付维权开支(诉讼费、部分律师费等)

法院对"管辖权"的裁决

本案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侵权纠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至此,猫狗大战进入实体审判阶段。

电商江湖风云再起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材料显示,今年9月12日,京东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请,请求通知唯品会、拼多多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9月26日,唯品会及拼多多又在同一日向北京高院递交申请,请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诉讼。

这也意味着,三大电商京东、拼多多、唯品会联手,意图就"二选一"争议在司法层面上"围攻"天猫。

"猫狗大战"延续3Q大战

犹记得,2014年腾讯公司和360的"二选一"诉讼中。奇虎360以"腾讯要求用户在'卸载360软件'和'无法使用QQ' 之间二选一,是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的垄断行为"为由起诉腾讯公司。

任玉明奇虎360与腾讯QQ纷争

但当时无论是一审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还是二审的"最高人民法院",都不认为腾讯的这种行为是"垄断行为"。

理由是:市场占有率高不等于"垄断",是否构成"垄断",还要考虑市场界定、支配地位的认定、滥用行为的构成、行为效果的分析等方面。

简单来说,当时腾讯的QQ是社交软件。其在社交软件领域具备市场支配地位。而奇虎的360是系统辅助软件(杀毒软件),因此奇虎对于"具备市场支配地位"这个认定,不受到法院的认可。举个生活中的例子:你在老家开水果连锁店,你市场占有率超过90%。你的"死对头"开了一家服装店。这时候你在你的所有门店里面挂出声明:"本店不向穿着某某店衣服的客户出售水果"。这个行为是不是完全合法先不说,但起码这个不构成"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因为水果店的市场支配地位本来就不构成对服装店的实质性威胁。

"猫狗大战"的内核与3Q大战不同

而如今"猫狗大战"则大为不同。京东和天猫完全就是同一个领域的公司,业务高度近似。相互之间的确存在市场份额分配的关系。

而本次的"二选一"实际上还不像3Q大战那样由消费者去选择。并且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保证同时使用两种软件。例如仅在手机上使用QQ,电脑上使用360即可。

而天猫和京东的"二选一"是让商家二选一。商家一旦选择了其中一个平台以后,消费者就只能从该平台上买到对应品牌的商品。

同时,原本"双十一"期间商家可以在多个平台进行促销,分摊推广费用。现在一旦选择了天猫,商家的成本必然上升,最终买单的是普通消费者。而最可悲的是,普通消费者在这场纠纷当中完全没有"话语权"。

当初"3Q大战"的时候,最起码你我还能站个队,表达一下自己支持哪个公司。现在呢,只能"干瞪眼"吃着瓜看神仙打架。而这样的结果,是否侵犯了普通消费者的选择自由权呢?

另外,由于电商行业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行业,电商行业原本就替代了线下许多店铺的销售作用。商家制造的商品过去是投放到丰富的线下门店进行销售,电商时代就进入了几大平台。如果说在"双十一"这样的大促时期,某些商品仅仅能在某个平台上购买。这不就相当于过去线下门店时代,某些商品仅仅在一个商店才能购买?这恐怕是上世纪80年代的操作吧?我们发展互联网的初衷应该不是回到"商品专营时代"吧。

竞争不能依靠"保护主义"

像阿里巴巴这样的互联网独角兽,其天猫平台原本就有非常良好的积累和用户忠诚度。实际上并不需要通过"二选一"的方式来确保客户不流失。

京东无论是App的易用程度、美观程度,还是其自营物流的便捷性,都是通过创新和尝试来赢得用户的喜爱的。

2009-2017双十一天猫成交量

天猫也好,淘宝也好,十多年几乎没变过的UI界面,越来越复杂臃肿丑陋的功能架构,这才是天猫亟需解决的问题。把服务做好了,何愁客户不来呢?电商市场的蛋糕已经在你们几位大佬手里了,又何必要拼个你死我活呢?

这里借用一位在腾讯工作的产品经理朋友的一句话:"难道要让我们把软件都设计成某宝那样才满意吗?"虽然说一句玩笑吐槽,但也体现了同行对阿里系的电商App及网站的不屑。这样拿不出手的东西还能有这么高的市场占有率,你说你没有市场支配地位?我不信,广大消费者也不会信。希望你的产品和服务能对得起我们这么多年来对你们的支持和信任。

加油"京东们",天猫你也是!

双十一来了,你“剁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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