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順風車”,
大家可能是又愛又怕。
雖然乘車便捷省錢,
卻又擔心不安全。
現在,這項規定來啦!
今後,在珠海搭“順風車”
將有規可依!
近日,市交通運輸局發佈關於《珠海市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指導意見(暫行)》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今後,在我市搭“順風車”將有規可依,合乘各方的合法權益可更好地得到保障。
徵求意見稿共九條,
分別對私人小汽車合乘出行的
定義、性質、合乘各方、
合成平臺備案、基本規則、
平臺規則、非法營運界定、
規範衝突、實施時間等方面
進行了明確。
“順風車”不屬於經營行為
私人小汽車合乘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近、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徵求意見稿明確,合乘出行不屬於經營性行為,不以營利為目的,不納入道路運輸行業管理和服務質量監督範圍,相關權利、義務及安全事故責任等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約自行承擔。
合乘平臺須嚴格依規運作
只提供合乘信息服務的平臺應在服務前20日前向市交通運輸執法部門備案。同時具備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約召功能且已獲得本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的,無需再行備案。
徵求意見稿同時對合乘平臺的運作進行了嚴格約束,同時特別要求在平臺手機客戶端啟動首頁設置安全提示界面和“一鍵報警”功能。
合乘出行信息僅可由提供者事先發布,平臺不得提供未發佈出行信息逆向查詢乘客出行需求的功能。
徵求意見稿對
合乘出行協議、費用分攤、
合乘出行人員和車輛監管
等方面均有規範條款。
“順風車”司機需滿足一定條件
1.持證駕駛且駕齡在一年以上;
2.無交通肇事、危險駕駛及暴力犯罪記錄;
3.無吸毒、飲酒後駕駛記錄;
4.最近連續3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5.“順風車”車型限定在7座以下。
“順風車”收費有規定
1.拼車分攤費用僅限燃料(含油、汽、電)成本和通行費等直接費用,只按合乘里程計算且不得超過本市二類出租車日間基準運價的50%。
2.合乘出行提供者可在全天提供不超過兩次分攤費用合乘出行,免費互助合乘的不限次數。
合乘者分攤費用高於本規定標準、超過規定次數和人數(批次)提供合乘出行、違反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計劃原則的,認定為從事或變相從事非法客運經營活動,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對合乘服務提供者、合乘平臺依法進行查處。
《珠海市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指導意見(暫行)》
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有效期為3年。
目前正在公開徵求修訂意見,
任何單位和個人可在11月15日前
向市交通運輸局反饋意見或建議。
意見反饋方式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電 話:2265893
閱讀更多 珠海交警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