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萬買的進口車 被鑑定非原裝“海關進口”

白先生2014年在西安廣豐商貿集團有限公司購置一輛155萬元的進口商旅車。使用期間車輛屢次出現故障,2017年經權威機構鑑定該車輛並非純進口車輛。

>>車主經歷

155萬元買輛進口車

駕駛期間多次出故障

2014年,市民白先生在西安廣豐商貿集團有限公司購置了這款車價155萬元的福特E350商旅車。合同約定,全車原裝進口並特別強調每一顆螺絲都要保證是原裝進口。車輛在取得一系列手續後於2014年11月在榆林市車管所登記註冊,機動車登記信息顯示為海關進口。

“當時對進口福特車的質量抱有極大的信任,沒想到這輛車在使用過程中問題不斷,多次維修。”白先生說,“購車後到2015年,有好幾次車直接壞在省外的路上,我開始懷疑這輛車有問題。”白先生說,當時車輛開了不到一年,大大小小的問題出現了不下5次,每次出故障,他都聯繫廣豐公司,也是在商家的指導下維修的。

>>鑑定報告

該車整車不是原裝“海關進口”

因懷疑所購車輛並非原裝進口,白先生質疑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未嚴格審查車輛信息將其註冊為海關進口車輛。

經過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委託陝西長安大學機動車物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該車輛關鍵參數(車長、車寬、車重)與登記時所依據的該車《車輛一致性證書》不相符,該車底盤、車身、空調系統有國內改裝痕跡,座椅為“三無”產品,座椅控制導線及元件佈置不規範,發動機艙導線束有改動痕跡,其電路系統存在較嚴重的放電現象,即該車整車不是原裝“海關進口”車輛。

華商報記者注意到,這份鑑定報告記載,車輛實際質量為3216KG,《車輛一致性證書》標明行駛狀態下帶車身的車輛質量為2964KG。車輛軸距為3510mm,《車輛一致性證書》標明該車軸距為3505mm。

報告特別指出,座椅與車體連接不規範,座椅內部控制導線佈置不規範,導線保護套上印有國產品牌字樣,座椅內部線路繼電器無固定裝置,繼電器為國產品牌。座椅內電機為國產。此外車輛空調系統有國產品牌配套部件。

該鑑定報告明確表示,該車整車不是原裝“海關進口”。

>>起訴交管部門

法院認為交警僅負形式審查義務

2018年,白先生狀告榆林市交通警察支隊未審查出他的車輛存在國內改裝非海關進口一案,以失敗告終。

榆林市中院認為,白先生就涉案車輛向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下屬的車管所申請註冊登記時,提交了相關證明憑證後車管所對涉案車輛進行查驗,核對車輛識別代碼及發動機號拓印膜,填寫《機動車查驗記錄表》,審查上述提交的證明、憑證,並與電腦系統自動比對,在能夠通過電腦系統自動對比數據庫校驗的情況下,予以註冊登記完全符合法定操作規範,程序合法。

雖然鑑定意見認為涉案車輛的實際情況與《車輛一致性證書》記載內容不相符,但榆林市交通警察支隊對註冊登記車輛及相關證明憑證僅負形式審查義務,依照白先生提供的車輛相關憑證等材料給予註冊登記並不屬於未盡審查義務的範疇。

>>起訴銷售方

一審判退一賠三共620萬元

二審發回重審

白先生除了對交管部門提起訴訟外,他還認為商家西安廣豐商貿集團有限公司存在銷售欺詐,將在國內改裝的車輛當做整車進口銷售給他。

2018年,白先生向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法院遞交訴訟請求,要求退還車輛並由商家進行三倍賠償。

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法院認為,商家給消費者出售前對車輛進行改裝,未提供合同約定的整車原裝進口車輛,對此有陝西長安大學機動車物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意見書為證,被告商家存在欺詐行為,予以認定。法院判決商家西安廣豐商貿集團有限公司對消費者進行“退一賠三”總計620萬元。

一審判決後,商家不服,提起上訴,2019年8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長安區人民法院認定事實不清,裁定發回重審。

>>商家說法

時間久遠

不排除消費者自己更換部件

華商報記者和西安廣豐商貿集團有限公司一負責人取得聯繫。“白先生是2014年在我們這裡購車也完成了交車,而那份司法鑑定報告是2017年做出的,這期間3年時間車輛發生了什麼我公司是不可能掌握的,也不可能為此負責。交車時我公司絕對是按照合同履行的。”該負責人稱,將會由公司法務人員向記者解釋,但多日來該公司法務人員並未和記者聯繫。

記者從西安廣豐商貿集團有限公司上訴狀中看到,該公司委託律師稱,鑑定機構僅能鑑定2017年4月車輛送檢時的狀態,而不能得出該車自始至終均為鑑定時狀態的結論,不能表示2014年交車時也是這個狀態。

採訪中,該公司這位負責人及涉案代理律師均表示,這三年來該車輛多次維修,不能排除白先生自己更換部件的可能。

>>記者調查

“星客特”系一家改裝車銷售企業

在白先生這輛涉案車輛的鑑定報告上,表明該車存在兩個製造日期,其中中文銘牌上為2013年1月,但中國海關出具的《貨物進口證明書》表明,該車於2011年9月25日抵達本港口。此外隨附英文說明書中車頂為平頂結構,但該車的行駛證照片中車頂已變成改裝加高。

白先生告訴記者,2015年,他按照西安廣豐商貿集團有限公司建議,前往廠家上海星客特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維修。“我到了廠家驚呆了,車間內到處堆積著拆卸來的車輛零部件,甚至還有我這輛同款的車被拆得只剩下底盤、車架、發動機等大件。”從白先生提供的視頻及照片上記者看到,車間內不單單隨處可見正在改造的車輛,還有許多嶄新的部件,如車輛座椅等堆積在倉庫內。

據華商報記者查詢,上海星客特汽車是國內知名豪華定製進口改裝車銷售企業。

>>車主想法

希望有類似遭遇的人一起維權

對於車輛多次維修是否影響鑑定,白先生稱維修更換的零件,和鑑定為國產件甚至三無產品的零件不屬於對應關係。

據白先生講,他所購置的福特E350系一款大型商旅車,因擔心此類車出現國內改裝的情況,特別在合同中約定要求整車進口並特別備註每一顆螺絲都要保證是原裝進口。“我們作為普通消費者,根本不具備細微查驗內飾是否被改裝的技術,只能相信合同約定的誠信作用、相信商家。”

目前,二審法院已裁定發回重審,白先生稱,他將繼續依靠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也希望更多的和他有類似遭遇的人站出來一起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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