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人,11月1日起新規實施,這些行為要挨罰

10月30日,記者從遵義市召開的“壯麗70年·奮鬥新時代”《遵義市城市文明建設若干規定》(簡稱《規定》)新聞發佈會上獲悉,該《規定》11月1日正式實施。

赤水人,11月1日起新规实施,这些行为要挨罚

《遵義市城市文明建設若干規定》是遵義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自2015年獲得地方立法權以來,制定頒佈的第四部實體性法規,也是省內率先出臺的規範城市文明建設的一部法規。該《規定》旨在以提升公民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的同時,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通過宣傳教育、管理規範、法律約束等綜合措施,努力打造“遵道行義·自強不息”的城市精神,使廣大人民群眾不斷增強文明意識、提升文明素質、讓文明蔚然成風。

該《規定》不分章節,共十六條,主要是對上位法《貴州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作出細化和補充,將遵義市創文成功後一些容易反彈的突出問題用法律制度予以規範,對政府及其相關職能部門的文明建設責任、窗口單位和服務行業的文明建設義務進行強化和督促,以解決遵義市城市文明建設中守法者、執法者、司法者無法可依的問題。

赤水人,11月1日起新规实施,这些行为要挨罚

記者梳理了其中交通出行、公共環境、社區生活、公共秩序等幾條規定,供廣大市民參考。

車窗拋物.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等罰!

在駕駛或者乘坐交通工具的過程中不得向外吐痰、拋擲垃圾或者其它物品;駕駛人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50元罰款;乘坐人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10元罰款;不得在道路或者公共場所亂扔垃圾、隨地吐痰。對違反規定的,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當場清理;拒不清理的,處以100元罰款。

“廣場舞”擾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罰!

在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廣場、公園,不得從事超過區域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活動,不得在22時至次日8時期間使用大音量音響、抽打陀螺、甩響鞭等方式進行文化娛樂、健身活動;違反規定的,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不得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違反規定燃放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遛狗不牽繩,不及時清理寵物糞便罰!

攜帶犬隻等動物進行戶外活動應當進行有效管控,不得影響公眾安全;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攜帶犬隻等動物進行戶外活動應當及時清除寵物排洩物;違反規定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給予警告,並責令當場清理;拒不清理的,處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車輛亂停亂放、佔道經營罰!

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應當按照規定停放;未按照規定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且駕駛員不在現場或者拒絕駛離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罰款,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處以10元罰款;

不得違反規定佔據公共空間從事經營活動;佔用城市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或者擅自佔用城市橋樑、人行天橋、地下通道設攤經營、兜售物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的,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審核:喻德江 肖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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