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法並侵害民警,拘留!

2019年10月30日早高峰時段,南昌西湖交警二中隊民警黃某樂在井岡山大道騎警用摩托車巡邏至自來水公交站附近,發現李某秀(女)一輛三輪車停在機動車道做生意拉貨,經辨認,李某秀之前經過兩次警告並未改正, 民警黃某樂上前擬依法對其電動三輪車進行暫扣時,遭遇李某秀強行阻礙執法,經再三警告無效,民警使用了胡椒噴劑,但李某秀依舊不但不停止,還一度對民警進行侵害,抓扯民警衣服和反光背心,用頭盔擊打民警頭部,導致民警頭部受傷。隨後民警將李某秀進行控制,並報110,西湖公安分局南站派出所接警後趕至現場,經調查,依法對李某秀作出行政拘留十天的處罰。

暴力抗法並侵害民警,拘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