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损失!男子鱼塘受损“漫天要价”失算

说和一件事,教育一群人。

9月20日,杜尔伯特县克尔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说和一起纠纷,即解决了久拖未决的问题,又教育了十里八村的百姓。


虚报损失!男子鱼塘受损“漫天要价”失算


说和人走访排查

案件发生在3月份。王某是低保贫困户,平时靠打鱼维持生计,王某家在村集体,承包了水面打鱼。

3月,即将解冻,冰面上的芦苇被黎某所承包,因冰面开化将无法收割芦苇,黎某便雇佣多名工人,抢时间收割芦苇。

期间,大型收割机作业时,将王某放置的渔业工具损坏,导致王某无法正常打鱼。

王某多次找到黎某及黎某雇佣的工人协商,一直没有达成统一意见。

王某本是贫困户,缺少打鱼收入生活变得更加拮据。事情发生时,王某曾找到派出所处理此事,王某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近万元,由于意见不一,事情搁置不前。

调委会得知案件后,梳理线索,介入调解。

各说各理没谈妥

调委会首先找到王某核实情况,王某自述自家渔网、竹竿,全部被黎某的工人损坏,三道渔网,每道渔网绵延两公里,竹竿损失近千根,自己多次找到黎某和雇工,都没有得到肯定答复。

调委会和王某来到现场,实地查看,确定王某所说,渔具损坏,由于水面变化大,具体损坏数量无法测算。

调委会又找到黎某本人,询问作业过程,并告知黎某,其雇佣的工人并非直接当事人,王某的赔偿诉求,理应针对黎某本人,而黎某和工人之间的利益损失,可单独调处。

调委会针对案件进行拆分,从而使案件矛盾相对集中。

调委会谈到王某的损失数额认定问题,黎某认为,王某主张的损失数额过大,不符合实际情况。

深入调查双方和解

调委会又来到王某承包水面所在地村集体,找到同村捕鱼经营户,针对王某的损失,进行咨询和对比。

几名农户表示,芦苇塘打鱼,竹竿间距在两米左右,王某的水面三道渔网不到两公里,新竹竿1元一根,王某的实际损失,没有那么大。

得到专业解答后,调委会将双方找到了一起。

调委会告知王某,作为雇主,黎某将承担王某全部的损失。双方就王某的损失进行测算时,调委会将咨询到的专业解答告知了双方。

双方都予以认可,黎某自愿赔偿王某1500元钱,双方和解。

 说和人点评

一方虚报损失数额,一方存在雇佣关系,本案实质是涉及三方利益。

说和人帮助王某选择正确的诉求当事人,将矛盾简化集中。另外在王某的损失测算上,通过专业咨询和横向对比,避免漫天要价,使双方当事人信服。

大庆晚报记者 温源 绘图/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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