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發文嚴打“天價墓”今後“白事”這麼辦

河南省發文嚴打“天價墓”今後“白事”這麼辦

近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河南省推進移風易俗倡樹文明殯葬新風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提出,嚴打“天價墓”,經營性公墓要在未開發區至少劃出30%用於公益事業。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聚焦脫貧攻堅、特殊群體、群眾關切,著力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等職責,按照“教育引導、改善服務、黨員帶頭、政策激勵、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的原則,以推進移風易俗為著力點,以深化殯葬改革為牽引,以滿足人民群眾殯葬需求為導向,以提升殯葬服務能力和水平為保障,通過推進移風易俗倡樹文明殯葬新風,著力建設惠民、綠色、文明殯葬,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目標任務。經過三年努力,大操大辦、封建迷信、散埋亂葬等問題得到有效遏制,殯葬設施建設水平顯著提高,殯葬服務能力明顯提升,惠民殯葬政策全面落實,節地生態安葬獎補制度惠及全體居民。2019年,完成省轄市、縣(市)殯儀館危房改造和50%環保不達標火化設施更新改造。2020年,每個省轄市、縣(市)建成1個殯儀館,火化設施全部達到環保標準,50%的省轄市、縣(市)至少建成1個城市公益性公墓,50%的鄉鎮至少建成1個示範性農村公益性公墓,節地生態安葬率達50%以上。2021年,每個省轄市、縣(市)至少建成1個城市公益性公墓,每個鄉鎮至少建成1個示範性農村公益性公墓,殯葬基礎設施實現市縣鄉三級全覆蓋。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宣傳引導。堅持以政策激勵、正面宣傳、說服教育為主,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宣講方針政策,讓群眾從心裡擁護。旗幟鮮明反對大操大辦、封建迷信,倡樹文明殯葬新風。積極引導社會輿論,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堅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結合,建立健全“四會”(村民議事會、道德評議會、紅白理事會、禁毒禁賭會),將移風易俗納入村規民約和“四會”章程。發揮村民自治組織作用,引導群眾自我教育、自我約束、自我服務、自我管理,使文明殯葬新風成為群眾自覺行動。

(二)加強殯葬設施規劃建設。積極推進殯葬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把發展公益性基本殯葬服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支持殯儀館、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設施和墓地建設。加快殯儀館建設,原則上每個省轄市、縣(市)建設1個殯儀館。加快更新改造現有火化基礎設施設備,重點對殯儀館危房和陳舊設施進行提升改造,確保基礎設施符合安全、環保標準。大力支持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公益性殯葬設施建設,按照集約化、園林化、生態化原則,每個省轄市、縣(市)至少建成1個城市公益性公墓,每個鄉鎮至少建成1個示範性農村公益性公墓。

(三)加強殯葬服務管理。強化殯葬事業單位的公益屬性,省轄市、縣(市)殯儀館由政府建設管理。對政府可以與社會資本合作或政府可以通過購買服務提供的殯葬服務,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推進殯葬服務供給主體和方式多元化。依法完善殯葬服務事項管理制度和服務標準,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引導各類主體規範提供服務。殯葬服務機構要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和明碼標價制度,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保證中低價位殯葬服務和用品足量提供。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部門監管責任,規範和加強經營性公墓管理,探索建立最高限價制度。經營性公墓要在未開發建設、未銷售的區域內至少劃出30%的墓位用於公益事業,依法實行限價銷售。建立完善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制度,安排專人負責日常管理和維護。加強殯葬用品市場、殯葬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堅決查處虛假宣傳、以次充好、強制消費、價格欺詐等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加強殯葬服務信息化建設,推動殯葬服務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為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透明、優質的殯葬服務。

(四)提高火化率和節地生態安葬率。科學劃分火葬區和土葬改革區。在火葬區,除有國家政策規定外,遺體必須實行火化,積極推廣骨灰樹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態安葬,倡導骨灰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在土葬改革區,引導群眾實行集中安葬,倡導遺體深埋、不留墳頭或以樹代碑。所有新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和經營性公墓節地生態安葬率達到100%,原有經營性公墓新開發使用區域應符合節地生態安葬要求,鼓勵使用可降解材料。

(五)嚴厲打擊殯葬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持續開展殯葬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疏堵結合、分類施治,嚴肅整治違規亂建公墓、違規銷售超標準墓穴、豪華墓、天價墓、活人墓、宗族墓,炒買炒賣墓穴或骨灰格位等問題,遏制公墓企業暴利行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堅決打擊殯葬領域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控制或壟斷殯葬服務和殯葬用品市場的黑惡勢力,維護殯葬市場秩序,保障群眾合法權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對推進移風易俗倡樹文明殯葬新風工作的統一領導,建立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建立省市縣鄉村五級書記一起抓的格局,省委、省政府成立推進移風易俗倡樹文明殯葬新風工作領導小組,各地相應建立由黨委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完善工作機制,確保工作有序開展。市縣兩級黨委和政府是推進移風易俗倡樹文明殯葬新風的責任主體,黨委常委會會議、政府常務會議要定期研究推進移風易俗倡樹文明殯葬新風工作。

(二)落實部門責任。紀檢監察機關要將黨員、幹部治喪情況納入重大事項報告範圍,查處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在喪事活動中的違紀違法行為和失職瀆職、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等問題。巡視巡察機構要將本實施方案落實情況納入巡視巡察範圍。組織部門要注意掌握黨員、幹部治喪情況,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宣傳部門要配合做好殯葬改革宣傳引導工作。統戰、宗教事務部門要會同住房城鄉建設、自然資源等部門依法規範寺廟等宗教活動場所建設骨灰存放設施等行為。政法部門要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打擊殯葬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網信部門要關注網絡輿情動態,加強輿情監測和處置,引導輿論方向。機構編制部門要加強殯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發展改革部門要將發展公益性基本殯葬服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加大對基本殯葬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公安部門要嚴厲打擊殯葬領域違法行為。民政部門要牽頭制定殯葬管理政策和標準,提出殯儀館、骨灰堂、公墓等殯葬設施的數量和佈局規劃,明確細化火葬區和土葬改革區劃分標準等。財政部門要保障落實殯葬設施建設、惠民殯葬和節地生態安葬獎補所需資金,科學核定殯葬事業單位運營管理經費和殯葬事業發展經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完善參加社會保險人員死亡後喪葬補助金、撫卹金等發放政策,貫徹落實殯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害補助以及與遺體直接接觸的特殊崗位津貼政策。自然資源、林業部門要依法保障納入規劃的殯葬設施建設用地需求,糾正和查處違法佔地建設殯葬設施、違法佔用耕地林地建墳等行為。生態環境部門要指導支持殯葬設施環保改造,強化殯葬活動的生態環境監管。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對殯葬場所建設的指導監管。文化旅遊部門要加強對治喪活動中營業性演出活動的監管,整治A級旅遊景區內違規建墓行為。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出具死亡證明和醫療機構太平間的管理,指導殯儀服務機構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要打擊違法銷售棺木、封建迷信殯葬用品等行為,查處殯葬領域價格違法等行為。統計部門要統計全省各地常住人口、死亡人口和死亡率。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違法安葬行為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和殯葬領域犯罪案件。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要充分發揮作用,廣泛動員群眾積極參與移風易俗、推進殯葬改革。

(三)加強隊伍建設。配齊配強殯葬事業單位人員。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或設立公益性崗位等方式,解決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管理人員缺乏問題。加強殯葬服務人員能力建設,建立殯葬專業人才隊伍,強化職業技能培訓,提升專業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大力宣傳殯葬行業的先進典型和優秀事蹟,發揮模範示範帶動作用。

(四)加大財政投入。將殯儀館、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殯葬設施建設經費和日常運行、管理、維護等費用,以及惠民殯葬補助、節地生態安葬獎補所需資金納入省轄市、縣(市)政府財政預算。縣(市)要積極爭取將殯儀館新建(改、擴建)納入國家社會服務兜底工程項目,省財政對省轄市、縣(市)組織實施的殯儀館火化爐環保達標改造項目按照每個50萬元標準給予補助;對推進移風易俗倡樹文明殯葬新風工作完成較好的省轄市、縣(市)給予適當獎補。

(五)強化用地保障。殯儀館、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設用地按照公益性事業用地劃撥,農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設用地可以從集體土地中按照農村公益性用地調劑解決,也可以利用原有集體存量用地進行改造。根據輻射區域人口數量、滿足10年使用需求和集約化、園林化、生態化的原則確定用地面積,鄉鎮級公益性公墓佔地面積不少於50畝、縣級公益性公墓佔地面積不少於100畝、市級公益性公墓佔地面積不少於200畝。

(六)落實惠民殯葬。堅持基本殯葬服務的公益性,制定基本殯葬服務清單,把遺體接運、暫存、火化、骨灰寄存、可降解骨灰盒、公益性公墓墓穴、骨灰堂格位費用納入惠民殯葬服務項目,政策惠及轄區常住人口;實行火化的,由市、縣級財政按照不低於1000元/具的標準補助。建立基本殯葬服務投入增長機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群眾需求逐步增加惠民殯葬服務項目,根據物價上漲指數適時提高惠民殯葬補助標準。對殯儀館、公益性公墓等殯葬服務機構,落實政府投入和稅費減免配套優惠政策,確保其持續穩定提供基本殯葬服務。

(七)強化示範引領。充分發揮黨員、幹部表率作用,帶頭執行移風易俗要求和殯葬政策規定,加強對親友和周圍群眾的教育引導,及時勸阻陳規陋習。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規定,黨員、幹部都應當帶頭實行節地生態安葬;少數民族黨員、幹部去世後尊重其民族習俗。領導幹部要帶頭文明節儉辦喪、文明低碳祭掃,自覺抵制迷信低俗活動,嚴禁奢侈浪費、藉機斂財。

(八)加強責任追究。各地黨委和政府要加快推進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和殯儀館等殯葬設施建設,提升遺體火化率、節地生態安葬率,對工作推進不力、職責不落實、措施不到位以及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的地方和部門,依紀依法嚴肅查處。公職人員操辦配偶和直系親屬喪葬事宜必須向所在單位報備,未按規定辦理喪葬事宜的,所在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本人去世後其遺屬未按規定辦理喪葬事宜的,所在單位不得向遺屬發放喪葬費、喪葬補助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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