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陸交警大隊“除隱患、治亂點、疏交通、保暢通”整治典型違法曝光

為深入推進“除隱患、治亂點、疏交通、保暢通”交通秩序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打擊酒駕、醉駕重點交通違法,確保轄區道路安全暢通,2019年10月25日,平陸大隊刑事拘留醉駕違法人員3名。

(一)

9月29日,平陸大隊大橋中隊查處一起醉酒駕駛違法行為,當時人孫某某現已於10月25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當晚8時許,民警在太陽路夜查違法中,發現一輛號牌為豫M****1的麵包車在正常行駛中,突然將車輛駛入太陽路南一居民巷道,行駛軌跡異常。民警立即對車輛攔截檢查,在檢查過程中,民警聞到駕駛人身上有濃厚的酒味,當民警準備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時,孫某某趁民警不備轉身逃跑,後被中隊執勤民警合力追回。

隨後對孫某某的血液進行技術鑑定為142.17mg/100ml,達到醉駕標準。

經民警現場勸導教育,孫某某最終承認:自己已56歲了,未曾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因老母親重病心情鬱悶才借酒消愁。7時許妹妹打電話通知母親病重,情急之下開車趕往醫院,沒想到被民警現場查獲,現在母親就在醫院手術室,並希望民警能隱瞞其違法,避免家人擔心。

得知當事人處境後,大橋中隊中隊長馮安慶與民警快速處理完孫某某的血液檢查流程,後立即聯繫孫某某家人到現場將孫某某安全帶走,並囑咐當事人:喝酒不能解決問題,放寬心處理家事,待母親脫離危險期後到大橋中隊處理違法即可。

孫某某一再感謝,並表示以後一定吸取教訓,遵守法律法規。

10月25日,平陸交警大隊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條款規定,對孫某某辦理刑事拘留。

(二)

9月30日13時許,平陸交警大隊大橋中隊在轄區太陽路路巡過程中,發現一輛號牌為晉M7***9牌小型轎車車速忽快忽慢,行跡可疑。民警隨即上前查看情況,當車窗降下時,車內有濃厚酒味散出。

未等民警詢問,駕駛人陳某某主動承認:我喝過酒,駕駛證被吊銷了,我將車停在前邊就去睡覺,不給交警添麻煩。別弄得太複雜,我明年還想考駕照呢。

經對陳某某血液技術鑑定酒精含量為126.77mg/100ml,且陳某某曾因駕車致人死亡,駕駛證被吊銷,屬於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醉酒駕駛機動車。

10月25日,平陸交警大隊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條款規定,對陳某某作出罰款2000元,並對其辦理刑事拘留。

(三)

10月20日晚,平陸交警大隊大橋中隊民警在轄區太陽路南段開展違法行為夜查行動,21時許一輛號牌為晉M*8**4小型客車,在發現前方車輛臨檢的情況下,突然臨時改變行車軌跡,將車輛停靠在路側路牙上。民警發現該車異常軌跡後,立即上前對該車進行檢查。雖然駕駛員李某某拒不承認飲酒後駕車事實,但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卻顯示為153.8mg/100ml.

隨後,經對李某某的血液進行技術鑑定,其血液酒精含量為153.23mg/100ml,確認李某某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10月25日,平陸交警大隊民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條款規定,對李某某辦理刑事拘留,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韓淑珍 李春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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