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基金投顧模式要來了,基民的好日子是不是也要來了?


新的基金投顧模式要來了,基民的好日子是不是也要來了?

公募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試點啟動,這吆喝了多年的事可算是提上日程了,不過投顧這事真的能做好嗎?

首先我要吐槽一點,本次試點僅限在幾家公募基金機構實行,投資顧問是幹嘛滴啊?是給投資者開藥方的啊。之前賣自己家產品的時候就不好好賣,現在能好好開藥方嗎?

傳統基金銷售模式

基金公司的商業邏輯相信大家都很清楚,開發一款基金,然後開始募集資金,只要募集來了資金,就可以通過認/申購費(下文統一用銷售費指代)和管理費獲利。

基於這個最底層的商業邏輯,我們可以看出,只要能賣出基金,基金公司就能收取銷售費和管理費,也就是說基金本身業績好壞基本不會影響基金公司的收益。

最早基金銷售就是在基金公司進行的,基金公司自產自銷,基金公司的利益和投資者不一致,投資者買了基金不一定賺錢。

現在基金的銷售模式是“基金超市”這種,像在支付寶、天天基金等第三方銷售平臺上可以購買到各家公司的產品。銷售費歸第三方銷售平臺所有,基金公司還會拿出一部分的管理費補給銷售公司。銷售公司和基金公司的利益是一致的,依然是賣的越多,賺的越多。

這種銷售模式導致一種什麼局面呢?銷售顧問會一直建議投資者持有基金,哪怕股市到了高點,應該減倉的時候,也不會讓投資者減倉,還會藉著牛市的熱乎勁繼續給投資者推銷各種基金。

這種服務模式下,不懂投資的投資者怎麼可能賺的到錢呢。

新興投顧模式

第三方投顧(以買方利益為出發點)在國外已經發展的很好了,這次投資顧問業務試點也是想發展一下國內的投顧業務,國內的投顧現狀會因為一個試點快速發生改變嗎?

很明顯不會,什麼時候投資者和投資顧問的利益真正綁在一起了,什麼時候投顧對於投資者來說才是有意義的。

讓基金公司自己做投顧,還是自己賣自家產品,還是賣的越多賺的越多。如果投資者還要為投顧付費的話,基金公司相當於賣一份基金可以收兩份錢。

哪裡才是投資顧問的出路?

說到給投資顧問付費,很難想象國內的投資者會願意給投顧這種服務付費。

投資顧問就算站在投資者的立場,給出了一個投資建議,投資者願意為這種服務付費嗎?

律師幫我們打官司,我們會付律師費,生病了我們願意花高價請有名的大夫治病,因為他們提供的服務是有明顯差別的,具有不可替代性。

如果投資顧問只是提供幾個基金代碼,那麼投資者為什麼要為這幾個代碼付費,我知道了這幾個代碼,我是不是可以把這些代碼告訴身邊的人,那麼身邊的人都免費享受到了這種服務。

所以理想的投資顧問應該是什麼樣子的?

利益和投資者一致,投資者賺錢投資顧問才能賺錢行不行?好像也不行,私募基金不就是這樣乾的嗎?投資者賺錢,基金公司從投資者收益中分成。

投資者買的越多,越有可能賺錢,投資顧問越有可能分到錢,結果還是投資顧問瘋狂的給投資者推薦基金。

再加上一條投資如果賠錢,投資者顧問也會跟著賠錢可不可行?這樣看上去利益好像是一致,要賺都賺,要陪都賠。但是投資顧問可能賠不起,如果有個幾千萬的顧客賠了30%,投資顧問可能會沒有這個實力跟著賠,這樣的結果就是,沒有投資顧問敢給出投資意見。

買方投顧在國內發展好,必然要有一場顛覆性的變革。投資顧問不止充當一個幫投資者選擇投資標的的角色,而是要貫穿投資始終。

整個流程應該是這樣子的,充分了解投資者現狀,包括投資者風險偏好,家庭成員的情況,收支情況,未來支出等等,只有在充分了解的基礎上,才可以給投資者作出合理的方案,給投資者做好資產配置,不再是提供幾個基金代碼那樣簡單。

接下來還要陪同投資者百分百執行制定的資產配置計劃。制定計劃其實是很容易的,在執行過程當中,執行不到位,再好的方案也無法產生好效果。熊市鉅虧和牛市大賺的時候,投資者極有可能會放棄原來的配置計劃。

說到底投資顧問不再只是對投資者的這筆投資負責,而是要對投資者的全部資產負責。這就更加複雜了,投資顧問需要更加全面的專業知識,也更需要有道德責任感,同時也需要投資者信任投資顧問。

總之,投顧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券商、基金公司、銀行、第三方機構大家都在摸索,希望有一天金融體系不再只是吸血的機器,真正可以給投資者帶去福音。

都看到這了,還不關注一下嗎

☞ 感謝閱讀,如果覺得有用,幫作者分享一下吧,您的朋友一定會感謝您的分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