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丨第27期丨养老服务如何舒心又安全

律师说法丨第27期丨养老服务如何舒心又安全

近年来,处于平衡工作生活压力、便于陪伴护理等需求,养老院、老年公寓逐渐成为了很多老年人的选择,购买养老服务是社会需求使然,但也带来了诸多问题。

为了自己过世的丈夫刘某,年近八旬的徐老太太和当地一家敬老院打起了官司,在2013年,徐老太太的老伴儿和一家敬老院签订了《养老机构代养人员入住协议书》,协议约定敬老院为刘某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每月代养费1200元,但是没想到入住仅一个月,刘某就在自己的房间里摔伤了,当时正是午饭时间,护工去打饭不在场,之后刘某因为骨折入院治疗,在距离摔倒将满一年的时候去世。作为刘某的近亲属和继承人,徐老太太将这家敬老院告上了法庭,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养老服务合同约定刘某的护理级别为半自理,说明其有一定的自理能力,而有些行为需要工作人员协助实施,由于刘某没有要求工作人员帮助而导致摔伤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敬老院作为提供养老服务的专业机构没有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没有尽到充分的注意义务,应当承担一定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敬老院赔偿经济损失并退还部分费用。

刘某的遭遇并不是个案,事实上,入住老人遭遇人身伤害导致受伤甚至死亡式养老服务合同纠纷中最为多发的案件类型之一,想要入住养老服务机构怎样才能让老人的晚年更舒心更安全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大家整理了以下注意事项:

首先是慎重对待合同,对于老人和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最主要的依据,而老年人身体条件、精神状况都不相同,所以需要有针对性的养老服务,这些约定都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其次老年人要全面告知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入院时不要因为担心高昂的护理费就隐瞒真实的身体状况,这会给老人的生活安全增加极大风险,而且如果因为隐瞒实情而未能确定合理的护理义务,即使老人遭受伤害也无法向养老机构主张责任。

此外还要注重服务标准,实地考察,关注养老机构是否为老年人生活提供了必要的硬件条件,比如楼梯高度是否适当,只要生活区域照片设施,是否安装扶手等等。还要提醒各位子女注意的是,养老机构为老人提供专业周到的养老服务固然重要,但是赡养老人并不是只要出资就行,家庭成员也要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要忽视冷落老人,经常探望和问候老人,这也是单纯的物质满足所无法取代的。

感谢你的收听,我们下周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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