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遺傳標記的檢驗與分析,來判斷父母與子女是否為親生關係,稱之為親子試驗。
也便是人們常說的親子鑑定。
但在古代,尚無這般先進的科學技術,那世人又該咋樣驗證,自家孩子不是隔壁老王的呢?
別擔心,古人自有高招,且死活都能驗。
這,便是發明於漢末三國、被封為圭臬的“滴血認親”:
驗證活人與活人的親疏關係,用“合血法”;
驗證生者與亡者的關係,用“滴骨法”。
今兒個,我們就來扒一扒史上那些滴血認親的神奇故事。
01
說及滴血認親,東海郡蘭陵縣(今山東臨沂)人蕭綜,後改名為蕭贊,堪稱史上最為“坑爹”的兒子。
沒有之一。
蕭讚的親生母親,名吳淑媛,原為東昏侯蕭寶卷的妃子。
據《南史》載,那絕對是個能歌善舞、美豔不似人類的女子。
永元三年(公元501年),雍州刺史蕭衍起兵襄陽,勢如破竹攻克建康。
素來不修德行、驕奢淫逸的蕭寶卷則眾叛親離,被宦官幹掉,年僅19歲。
不得不說,隨後建立南梁、史稱武帝的蕭衍也真不講究,不只弄死了蕭寶卷,搶佔了地盤,還將人家媳婦吳淑媛給納入後宮,百般寵愛。
一轉眼,七個月過去。
吳淑媛生了,兒子蕭贊呱呱墜地。
當然,一眾文武大臣,皆懷疑此非武帝的功勞。
也難怪,從種到收,短短七個月,也忒快了點吧?
及至蕭贊漸漸長大,也開始懷疑爹非親爹。
一日,他竟偷偷摸去墓地,嘁哩喀喳,刨了東昏侯蕭寶卷的墳頭。
三下兩下,拽出屍骨;
又一跺腳,一咬牙,來了個割腕取血。
滴答答,滴答答……
鮮血滴下,頃刻就滲入了白骨之中。
果不其然,這才是親爹啊。
蕭讚一聲悲呼,抱著枯骨嗚嗚大哭起來。
然而,故事還沒完。
驗證完畢,蕭衍並非親爹後,蕭贊又動了心思:兒子是不是我的?乾脆,一塊兒驗。
於是,殺子滴骨。
結果,合上了。
蕭贊見狀,頓時喜極而泣。
喜的是,兒子是親生的,媳婦沒給戴綠帽子,也真沒隔壁老王啥事;
泣的是,兒子的命,沒了。
(自己可以割腕取血,兒子就不行嗎?)
02
三國時候,在吳郡有個名氣不菲的寫手叫謝承,字偉平,山陰(今浙江紹興)人,是孫權媳婦謝夫人的親弟弟。
這位老哥,曾在《會稽先賢傳》中,正兒八經寫過這樣一樁真人真事。
說,東漢太守陳業的大哥,姑且叫陳老大吧,乘船出海,不幸遇難。
一同喪命的,還有五六十人。
歷經數月,破船回返,亡者屍身皆潰敗糜爛不可分辨。
面對慘象,陳業悲從心生,仰天號哭:“吾聞親者,血氣相通,我的哥哥在哪裡?”
哭喊聲中,揮刀割腕。
頃刻,血湧如泉,在五六十具骸骨上噴灑了一遍。
嘿,還真有一具屍骨,沁入了他的鮮血!
斷定,這就是我一奶同胞的親哥哥。
其他家屬見狀,也紛紛效仿。
一時間,刀光劍影,鮮血飛濺,很快,人人都找到了自己的亡命親屬。
文末,謝承還鄭重補充道,此番滴骨認親,無一差池。
據民間傳說,哭倒長城的孟姜女,也是用滴血認親的法子,找到丈夫萬喜良的屍骨的。
而另一個事實是,秦始皇修長城,至少徵用了幾百萬民工。
及至建完,生還者了了。
(問題來了,孟姜到底有多少血可灑?)
03
乾隆年間,道號觀弈道人的紀曉嵐,在其《閱微草堂筆記》中,也記載了一個非常有趣的故事。
說,“晉人有以資產託其弟而行商於外者,客中納婦,生一子,越十餘年,婦病卒,乃攜子歸。”
大概講的是:
有戶人家的老大,將萬貫家產託付給老二後,去了外地經商。
其間,納了個小妾,生了個娃。
大約10年後,老大和小妾雙雙身故,只剩大嫂攜子歸鄉。
老二一瞧,慌了。
他們回來,肯定會討要大哥的家產,這可咋整?
小眼睛骨碌碌一轉,主意來了:那娃娃絕非大哥的親骨肉,鬼才知道是嫂子和誰生的野種!
既是野種,自然不具備繼承權。
而見小叔子耍賴,嫂子當場急眼,一紙訴狀告了官。
接下來,縣官採用的便是滴骨之法。
眾目睽睽之下,那娃娃的血,輕輕鬆鬆就滲入了老爹的屍骨之中。
看到沒?人家才是親生父子。
縣官一聲呵斥,招呼衙役,狠狠拍了財迷心竅的老二一通大板子後,給轟出了衙門。
按說至此,你乖乖還了家產,事兒也就翻篇了。
可老二偏不死心,呲牙咧嘴叫來兒子,與之滴血試親。
結果,他和兒子的兩滴血,居然沒溶到一塊兒。
瞧瞧,滴血試親,一點都不準!
老二大喊大叫,捂著火辣辣生疼的屁股跑到縣衙去鬧。
縣令見狀,也皺了眉,犯了難,不知該咋整才好。
所幸,就在計無所出之時,早就對老二瞧不慣的左鄰右舍結伴而至,報告了一個重要線索:
老二的老婆,另有姦夫,其子是人家的,所以滴血不相溶。
縣令聽罷,立馬捕老二媳婦到堂。
連唬帶嚇,一番審訊,老二媳婦乖乖承認,嗯,兒子是隔壁老王的。
我去,這劇情反轉得真夠神的。
這下,老二“愧不自容,竟出婦逐子,躥身逃去,資產反盡歸其兄,聞者快之”。
04
比紀曉嵐所記故事更狗血,更離奇的,當屬清人許仲元在《三異筆談》中記載的,且稱是親手審辦的一次斷案經歷。
這個案子,有點類似“愚公移山”。
說,有兩個村民,一個姓潘,一個姓李,皆家境困頓,十分拮据,單獨一個人,誰也拿不出娶老婆的彩禮。
一人湊不齊,那就倆人一塊湊。
於是乎,老潘和老李,共同湊錢娶了一個女人。
一妻二夫,至於生活咋過,請自行腦補。
只說那女人好生養,一連氣誕下了六個兒子。
等兒子長大之後,開始生孫子,孫子又生孫子,子子孫孫,不斷增加。
到最後,誰也分不清“此身是潘是李”,只好進了衙門,請縣令大人許仲元想招兒。
許仲元想到的法子,跟前文坑爹之最蕭贊相類,挖出老潘老李屍骸,“孩兒們,割腕滴血,找你們的祖宗去吧。”
結果自然是皆大歡喜,圓滿至極:鮮血滴落,祖宗現形。
05
上述幾個故事,是不是很神奇?
而更神奇的是,一個從事刑偵勘驗的朋友說,任何液體能否滲入某一物體,全看這種物體有無縫隙。
血液也不例外。
朋友還在網上做過一個實驗,大體如下:
取一截遭到腐蝕的骨頭,是狗骨。
先滴水,溶了;再刺破手指滴人血,照舊溶了;
再再滴幾滴人尿,嘿,居然也溶了!
神奇吧?
沒想到,這曾被古人奉為圭臬的“滴血認親”法,壓根兒就不靠譜。
信不信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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