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網絡炒匯平臺 皆為非法“裸奔”

近年來,一些網絡平臺開展外匯按金(也稱外匯保證金)交易,因為門檻低、槓桿率高,頗受投資者追捧。

熱潮之下不妨來些冷思考。梳理現行的監管規定可以發現,截至目前,境內監管機構未批准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業務。因此,按照“開展金融活動必須持牌經營”的原則,在我國境內展業的炒匯平臺,無論是否擁有境外的金融牌照,均為非法。

再觀察近期幾起案例,從實踐看,相關金融管理部門統籌協調,加大了對非法炒匯平臺相關方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外匯局相關負責人向上證報記者介紹,我國與相關國家的金融監管部門加強合作,已經達成一致共識,即在中國境內展業的金融機構需要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下一步各方還將繼續推進加強協作監管的工作。

國外有牌、國內無牌展業?非法!

早在20餘年前,《關於嚴厲查處非法外匯期貨和外匯按金交易活動的通知》就明文規定,凡未經批准的機構擅自開展外匯按金交易的,均屬於違法行為。2018年9月,三部門聯合提示,目前,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及其分支機構均未批准任何機構在境內開展或代理開展外匯按金業務。

對於有些在境外取得金融牌照的機構,外匯局總會計師孫天琦近期指出,如果該機構拿了外國的牌照,沒有在我國拿牌照,就給我國投資者跨境提供金融服務,屬於“無照駕駛”,是對一個國家“金融國境”的侵犯。

記者梳理文件後發現,一般情況下,國外監管部門批准的境外經紀商要在境內提供金融服務,一是要按照我國既定的管理原則由金融監管部門批准;二是要按照商業存在的要求,在我國境內設立提供金融服務的企業。

孫天琦指出,我國相關金融監管部門必須嚴查、重罰在我國境內的“無照駕駛”行為,外匯管理部門必須嚴懲外匯違法違規行為。

而協助境外機構展業的境內公司,也要承擔相應責任。外匯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16年7月至2019年2月,深圳市信克商務諮詢有限公司(下稱信克)為境外股東運營的互聯網外匯交易平合提供服務,包括為交易平臺申請境內ICP備案,註冊營銷QQ等,幫助其招攬境內投資者進行外匯按金交易。

在此期間,信克通過以服務費、公司運營費等形式,從境外收取外匯。

該公司為非法外匯按金交易平臺提供服務,從境外收取服務費、公司運營費用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有關規定。2019年3月29日,外匯局深圳分局對深圳市信克商務諮詢有限公司處以罰款人民幣118萬元。

支付機構為非法平臺“做嫁衣”

受罰千萬元

由於外匯保證金交易在我國屬於非法行為,不僅僅是平臺主體,其國內代理、宣傳機構,以及為明顯是炒匯平臺的商戶提供支付服務的機構也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018年4月,智付電子支付有限公司由於為境外多家非法黃金、炒匯類互聯網交易平臺提供支付服務,通過虛構貨物貿易,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跨境外匯支付業務等違規行為,被外匯局深圳市分局給予警告,合計處以罰款人民幣1591萬元。

加強監管合力 形成高壓態勢

外匯局管理檢查司相關人士介紹,這幾年網絡炒匯平臺呈現一些特徵:“馬甲”越穿越漂亮,網站越做越漂亮,給人感覺很正規;使用遊走在法律邊界的語言,有的說獲得國際大獎,或者說持有境外監管牌照,給人持牌經營的錯覺。

面對冠冕堂皇的宣傳措辭,誘導性的收益回報率,不少投資者掉入了網絡炒匯的大坑。殊不知,參與網絡炒匯的單位和個人,相關交易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公眾辦理相關業務、匯款的時候,要注意鑑別具體的收款方,是否是實際的宣傳主體,一定要提高警惕性,不要被宣傳的高收益、高槓杆所迷惑。天上不會掉餡餅。”外匯局管理檢查司人士提示。

記者獲悉,對於非法網絡炒匯,目前包括人民銀行、公安部、證監會、外匯局在內的部門均高度重視。外匯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各部門加大信息共享,統籌協調,形成了打擊非法網絡炒匯的監管合力和查處合力,今後將進一步加大合作,對違法違規行為形成高壓態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規範經濟金融秩序,維護金融穩定。

在國際合作方面,我國與相關國家的金融監管部門加強合作,已經達成一致共識,即在中國境內展業的金融機構需要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下一步各方還將繼續推進加強協作監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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