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案發後漂白身份潛逃23年終被捕

23年前,犯罪嫌疑人餘某某夥同他人涉嫌盜竊、持刀搶劫他人,案發後他逃竄在外,漂白身份,娶妻生子,後被甘肅礦區公安機關抓獲。近日,被嘉峪關市城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為該案的最後一名犯罪嫌疑人到案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經依法查明,1995年10月27日,犯罪嫌疑人餘某某夥同罪犯何某甲、馬某某、何某乙四人在甘肅省酒泉市盜竊一輛白色BJ2020SG吉普車,四人開該車逃至甘肅省武威市時,持刀搶劫路邊一商店,用刀將店主腰部捅傷後逃匿,案發後同案犯何某甲、馬某某、何某乙被甘肅礦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到七年六個月不等。犯罪嫌疑人餘某某為逃避公安機關打擊,漂白身份,辦理了一張名為“蒲彥明”的身份證,一直持蒲彥明的身份證在陝西省西安市從事社會活動近二十年,並娶妻生子。2018年因犯詐騙罪被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在監獄服刑期間被人舉報,23年前舊案案發。

由於該案案發時間久遠,且犯罪嫌疑人漂白身份,為了確保案件質量,嘉峪關市城區檢察機關派人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取證,要求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餘某某進行身份鑑定,圍繞著案件定性、原始證據卷宗調取核實、查找相關證人證言等方面提出了六方面的取證意見,公安機關全部採納。經過對犯罪嫌疑人餘某某與其父母親DNA分型鑑定比對,確定了其真實身份。案件提請審查逮捕後,案件承辦人認真核實相關證據材料,對該案進行了分析研判,最終以犯罪嫌疑人餘某某涉嫌盜竊罪、搶劫罪、使用虛假身份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批准逮捕,並明確提出了逮捕後進一步取證的意見。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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