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守所接他的那一刻,我后悔了”


在路上,我一直回想警察说的话:这一次放他出去,也不知道是对还是不对?

“姐,有烟抽吗?”

第一次和刘然(男 化名)见面是在看守所,

我作为法援案件的办案律师,而14岁的他因为“入室抢劫罪”被刑事拘留。

被刑事拘留的原因是受朋友张军(化名)邀约,凌晨三四点,陪张军女朋友去前男友家中拿东西,而且拿走对方家中的电脑,对方报警后刘然被抓。

“去看守所接他的那一刻,我后悔了”


去会见那天,也很戏剧,我早早地等在看守所外面,结果机器故障一直无法识别,后面好不容易见到刘然。

果然,跟我心里描绘的未成年孩子画像差不多,一副吊儿郎当又特别纯粹的样子。

上来第一句话就是:“姐,你有烟抽吗?这个地方太难受了,我想出去。”

然后就是啜泣着假装很可怜,其实也不是假装,确实可怜。

从还没记事起,刘然父母就离婚了,从小跟着父亲一起生活,父亲不怎么管他,母亲再婚组建了新的家庭,对他也不管不顾。

都说孩子是父母身上掉才来的肉,在刘然身上,他从来没有感受到父母应该给的爱,哪怕一点点。

刘然初中没读完就辍学了,偶尔在网吧打工或者做一些其他的工作,没有固定的经济来源。


“去看守所接他的那一刻,我后悔了”


“问了也没用,他们不会来”

办理了未成年犯罪的案件很多,但至少那些孩子是有人管的,出了拘留所,他们还是父母的心头肉,可是刘然不同。

打小爹不疼,娘不爱,没有父母管教,混社会,当问到他有没有父母的联系方式,他只是冷冷的回了一句:“问了也没用,他们不会来的。”

毫无疑问,他说的是肯定句,而且斩钉截铁。当我坐下来表明我是律师身份的时候,他问是谁让我来的?当我说是法律援助中心时,刘然眼里的光一点点消失。


“去看守所接他的那一刻,我后悔了”


即使在怎么吊儿郎当,他毕竟还只是个孩子,他也曾经希冀过父母的出现,但是没有。从我嘴里,他终究是没听到父母两个字,希望随着一次次破灭.....

在会见沟通过程中,体会到了14岁孩子身上本没有的油腻与社会,而他身上淋漓尽致地显示着。

会见最后,我跟他说:“在里面要好好的反思,出来以后也要好好的。”

只记得他最后说了句:”姐,你下次来的时候,能不能带根烟......”

从会见室出来,抬头了一下烈日,完全没有刚接到案子时的兴奋,我知道这样的案子在接下来的执业生涯中比比皆是,但还是心酸不已。


“去看守所接他的那一刻,我后悔了”


“总之,都是孽缘?”


第一次会见完之后,我就开始联系检察院,派出所。在接到派出所的电话说是可能要变更强制措施,我又喜又怕。(因他的犯罪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所以变更了强制措施,就是不关在看守所里,放出来,定时定期向警察汇报他的情况即可。)

后来因为刘然的父母一直没有出现,我就成了接他出来办手续的人。也恰逢我值班,跟第一次会见刘然一样,那天早早到了看守所外面等他。

那种心情,怎么描述?很复杂,一是希望他出来,不必待在看守所;

又不希望他出来,担心出来了后面如没有人去管教他,如果有一天他犯更大的错,这个地方他会再进去第二次,甚至第三次......


“去看守所接他的那一刻,我后悔了”


由于手续繁琐,我等到看守所值班室下班还没有办完,就到拘留他的派出所继续等。遇上了同案犯张军的父亲,在等待的会议室里听到了如下对话:

张父:都是刘然的错,这个孩子心里就是坏,如果不是他,我现在还是乖的,怎么可能进拘留所?

我:嗯.....都有错,只是大小程度而已。

因为等待的时间太长,张父跟我聊了很多。张军的成长可能比刘然稍微幸福一点,但一样的是,家庭教育的缺失致使他们过早地接触社会,然后迷失。


“去看守所接他的那一刻,我后悔了”


张军父亲因为妻子生育张军后患病,瘫痪在床,十四年来,他从来不敢休息,没日没夜地忙工作,几乎没有时间管张军,而他母亲想管教也没有办法,张军父亲跟我说张军不想上学,所以由着他。

我问:“为何不学一门手艺?”

张父说:”学啊,他吃不了苦,学开车,觉得累,然后就跑了。钱没了,就找我要,我也不能不给。他上头还有个姐姐,我不给,他就找他姐姐要,总之,就是孽缘。”

“总之,都是孽缘”,在办理的离婚案件中,听当事人说过很多次这样的话。


“去看守所接他的那一刻,我后悔了”


“少年之殇,谁之过?”

等到半夜将近十点,终于等到他们:两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刘然看见我,就笑得像花一样,“姐姐你来了,辛苦你了,等这么久。”这是我从会见的第一次看到他笑的这么灿烂。

他抬头向我身后张望了一下,似乎知道只有我一个人。看到他笑容逐渐消失,这样的感觉和第一次他知道是法援中心派我来的一样,直至失落。

而张父看到张军,赶紧跑过去,“儿子你还好吧,然后就给张某擦腿上面的疙瘩”。总之,场面感人,这时候的刘然显得有些拘促。

手续办妥之后,因张军是父母过来,有担保人,而刘然只有律师,再加上他不是武汉本地,户籍地在外地,且他不记得他母亲的地址,也未提供给警察。

因会见的时候,我跟他聊过他的母亲,他只记得母亲大概地址,母亲再次成家后也没管过他,给母亲打电话,也没人接。

最后是警察开着警车把他送走了,很多这样没人管的孩子会被送进遣送站,之后就真得没有人管了......

看着刘然上车的那一瞬间,眼泪再次在眼眶里打转。


“去看守所接他的那一刻,我后悔了”


等到事情彻底结束,已经十点半了。在路上,我一直在回想警察说的话:这一次放他出去,也不知道是对还是不对?

对于这样的孩子,没有约束力的社会反而更像是监狱,少年之殇,谁之过?

在会见这个14岁的小孩之前,我想尽全力帮他减轻量刑,但会见完之后,觉得与其让他出看守所,再次走进社会的“大监狱”,我反而觉得不如待在看守所。

因为至少看守所里是安全的......


“去看守所接他的那一刻,我后悔了”


1、关于未成年少年犯罪,不管构不构成犯罪,父母对他们的管教不能缺失,在父母管教缺位后,社会机构应当承担起责任,建议设立对应机制

2、少年犯或者少年犯罪嫌疑人,最好配对应的心理咨询师,他们脆弱且刚强,需要加强正确的心理引导;

3、设置社区,学校等网格化管理,定期观察他们的生活现状,及时报告;

4、对于父母缺位的情况,如有条件可以放合适的寄养家庭教育,优先选择亲朋好友家庭;

5、监视居住等变更强制措施期间,需要加强监管,不能放任自由,除了定期报道,还需要汇报近期工作,学习等情况。

“去看守所接他的那一刻,我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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