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接這種宴席被罰6萬...

傳銷“老總”以開聯誼會名義,在廣西南寧環球國際大酒店舉辦“千人宴”。警方接到舉報迅速出動取締該傳銷集會。

經過一年多偵辦,這個涉案金額高達3億元的傳銷組織被端。

昨日(10月22日),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對該起案件進行通報:去年2月11日,江南公安分局接到群眾舉報:在五一路環球國際大酒店有傳銷組織假借開聯誼會名義舉辦“千人宴”,目的是矇騙更多群眾參加該傳銷組織。點擊音頻聽思達說!

南寧市江南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聯合轄區派出所前往環球酒店開展工作。會場內,有傳銷“老總”看到警方入場想逃跑。而此時,宴會廳的出入口已經被堵住,警方輕而易舉就將這一涉傳組織甕中捉鱉。據悉,當天該傳銷組織準備給剛入會成員“洗腦”上課,傳銷“老總”們開著豪車到場展示,以給新人樹立“榜樣”。

酒店接这种宴席被罚6万...

圖為:南寧警方清點物品

經過一年多的線索深挖和追蹤,49人被刑事拘留,25人被捕,涉案人員均已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日前,江南區法院對其中的20名涉傳人員作出一審宣判,判處李某等15名傳銷“老總”有期徒刑5年至1年8個月不等刑期,並處80萬元至5萬元不等罰金。

同時,南寧市江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原江南區工商質監局)對承辦 “千人宴”的酒店處以罰款6萬元的處罰,這也是南寧市首例處罰承辦傳銷集會酒店的案例。

酒店接这种宴席被罚6万...

圖為:南寧警方在酒店查處

傳銷是社會公害,很多地方也對傳銷保持高壓打擊態勢。發現傳銷行為,向有關部門積極舉報,也是個人及企業應積極履行的法律義務。酒店作為經營場所,對於在酒店場地舉行的非法傳銷集會,更有及時向公安機關上報的義務。

酒店接这种宴席被罚6万...

圖為:涉案車輛

涉事酒店無視傳銷集會的危害,公然承辦傳銷集團的“千人宴”,對傳銷也是種縱容。在網上,有人認為,酒店承辦宴席就跟律師接案子一樣,要求其只給好人辦事是附加義務,對其處罰是搞“連坐”,是侵犯其經營權益。

但涉事酒店被當地工商部門罰款6萬元,並非罰得很隨性,而是於法有據:《禁止傳銷條例》規定:為傳銷行為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而這次南寧的這家酒店被罰之所以廣受關注,也跟之前打擊傳銷很少對“場所提供者”處罰有關。說到底,支持縱容傳銷,是法治之敵,處罰承辦“千人宴”的酒店,也是法規的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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