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甲狀腺疾病,你必須熟悉這3大“常規武器”

臨床上常見的甲狀腺病症不外乎甲亢或甲減,提起治療甲亢常用藥物甲巰咪唑、丙硫氧嘧啶和治療甲減的藥物左甲狀腺素鈉片(L-T4),大家都耳熟能詳,這三種藥物的使用看似簡單,但其實有很多注意事項易被臨床忽視。下面筆者就參考文獻,做一詳述,以饗讀者。

撐起甲亢一片藍天的兩兄弟------甲巰咪唑、丙硫氧嘧啶

甲巰咪唑(MMI)和丙硫氧嘧啶(PTU)是目前臨床最常用的抗甲狀腺藥物(ATD),其共同的作用機制是抑制甲狀腺激素的合成,但對已合成的甲狀腺激素不起作用,也不能阻止甲狀腺激素的釋放。因此,服此類藥後需要過1~2周,待甲狀腺內儲存的激素消耗至一定程度後方能見效,而要將高代謝狀態降至正常水平則需要4~8周。此外,丙基硫氧嘧啶有抑制外周組織甲狀腺素(T4)轉變為活性更高的三碘甲狀腺原氨酸(T3)的作用。

ATD主要用於Graves病導致的甲亢的治療,緩解率為30%~70%,平均50%。主要適用於甲狀腺輕中度腫大的患者。適用於如下人群:①年齡≤20歲;②年老體弱患者;③妊娠期患者;④合併嚴重心、肝、腎疾病者。

1、抗甲狀腺藥物(ATD)的特點及用法:

(1)甲巰咪唑(MMI):

MMI 因相對半衰期長、作用時間久、效價高、甲狀腺功能恢復快、不良反應少、病人的依從性較好等特點,成為各大指南的首選用藥。

常用劑量:10-30mg/d 他巴唑的半衰期為4~6小時,作用可維持24小時,故可將全天藥量於早晨一次頓服,療效等同於每日3次口服。可根據治療前的FT4水平粗略確定MMI 的起始劑量:FT4 為正常上限的1~1.5倍,MMI 5~10 mg/d;FT4為正常上限的1.5~2倍,MMI 10~20 mg/d;FT4為正常上限的2~3倍,MMI 30-40 mg/d。因 MMI作用時間長,日劑量小於15 mg者可1次頓服。對於嚴重甲亢患者,如想更快控制病情,分次服藥(15或20mg,2次/d)可能比1次頓服更有效。

(2)PTU其藥代動力學特點是快速達峰、不易透過胎盤等及可以抑制T4向T3轉化有關,常用於妊娠期(主要指妊娠早期)甲亢、T3型甲亢及甲狀腺危象或患者對MMI反應差但拒絕放射碘治療或外科手術時。另外,伴白細胞減少的甲亢病人也宜選用丙基硫氧嘧啶。

常用劑量:丙基硫氧嘧啶的半衰期僅為2小時,藥效短,作用呈時間依賴性,必須分次給藥,通常50~150 mg/次,每8小時1次。

2、抗甲狀腺藥物(ATD)的常見副作用:

抗甲狀腺藥物(ATD)的副作用主要有白細胞減少、肝功能損害及藥物性皮疹。因此,在患者用藥之前及用藥期間需及時化驗血常規。

(1)MMI的副作用:

①MMI的副作用為劑量依賴性,主要為白細胞減少、粒細胞缺乏症,發生幾率約為0.3%~0.6%。通常情況下,白細胞<4×10^9/L而中性粒細胞>1.5×10^9/L時,不需要停藥,減量即可。但當發現粒細胞<1.5×10^9/L時,必須停藥。

②胰島素自身免疫綜合徵。其原因主要是由於本藥的分子結構中還有巰基,其抗原決定簇與胰島素有一定的類似性。通常情況下,血液循環的部分胰島素與胰島素抗體結合,當條件發生變化時,胰島素—抗體複合物突然解離,短時間內大量釋放,造成患者發生低血糖。

③其他不良反應還有味覺異常,在停藥後數週內可以恢復;除此,還有膽汁淤積性黃疸和中毒性肝炎、不同程度的皮膚過敏性反應,但發生幾率都非常低。

(2)PTU的副作用

①PTU的副作用為非劑量依賴性,嚴重的副作用主要為中毒性肝病,發生幾率約為0.1%~0.2%,多在用藥3周後發生,表現為變態反應性肝炎,轉氨酶顯著升高,病死率高達25%~30%。通常情況下,PTU也可以引起20%~30%的患者轉氨酶升高,幅度約為正常值的1.1~1.6倍,不易與中毒性肝病相區別,應特別注意。

②粒細胞缺乏症,發生幾率與MMI相似。當發現粒細胞<1.5×10^9/L時,必須停藥。當出現粒細胞缺乏時,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可促進骨髓恢復,糖皮質激素也可以使用。

③血管炎,比較罕見,多年於中年女性,表現為急性腎功能異常、關節炎、皮膚潰瘍、血管炎性皮疹、鼻竇炎、咯血。

④其他極罕見的副作用有味嗅覺混亂、胰島素自身免疫綜合徵、腎小球腎炎、肺泡出血等。

3、如何調整抗甲狀腺藥物的劑量

甲亢的藥物治療可分為“控制”、“減量”和“維持”三個階段。“控制階段”,可根據患者病情的輕重給予他巴唑10~15毫克,每日3次,或丙基硫氧嘧啶100~150毫克,每日3次。一般1~2周後起效,經過4~8周可使甲亢症狀緩解,T3、T4恢復正常,之後進入減量階段;“減量階段”可以每2~3周減一次,每次減他巴唑5~10毫克或丙基硫氧嘧啶50~100毫克,經過2~3個月,當病人病情控制良好,每日他巴唑為2.5~10毫克或丙基硫氧嘧啶用量為25~100毫克時,即可轉入“維持階段”;“維持階段”至少要持續1.5~2年甚至更長時間。有患者經MMI治療後T4水平恢復正常甚至偏低,但T3水平持續升高、TSH低於正常,這種情況下仍屬於甲亢治療不足,而非藥源性甲減。值得注意的是,在用藥的任何階段,尤其當病人遭受感染或精神創傷時,需加大藥量,待病情穩定後再逐漸減量,調整需個體化。

4、停藥和復發的處理:

停藥:ATD 的常規療程為12~18個月,滿足該療程且TSH和TRAb均正常則可考慮停藥。

復發治療後甲亢復發,如患者仍有意願優先選擇ATD,可繼續治療12~18個月;TRAb 持續升高者,可繼續ATD治療12~18個月後再複查TRAb。

5、PTU 與 MMI的互換:

一般來說,PTU 與 MMI 的等效劑量比是 10:1 到 15:1,即 PTU 100 mg = MMI 7.5-10 mg。這是兩者的劑量轉換原則。

6、抗甲狀腺藥物副作用的處理:

(1)白細胞降低:在用藥過程中當白細胞低於4×10^9/L,中性粒細胞低於2×10^9/L時,則須加用升白細胞藥物(如利血生、鯊肝醇、維生素B4等)。如果經過上述治療,白細胞仍低於3×10^9/L,中性粒細胞低於1.5×10^9/L,同時伴有發熱、咽痛、關節痛等粒細胞缺乏症狀時,患者要立即停藥,同時給予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加用有效廣譜抗菌素對症治療,有條件的患者應予消毒隔離,否則會導致嚴重感染甚至危及生命。對於藥物性皮疹,輕者可加用抗過敏藥物或換用其它硫脲類藥物,暫不停藥。倘若皮疹嚴重,惡化成剝脫性皮炎,則須立即停藥,並採用糖皮質激素治療。

(2)肝功異常:首先要區分究竟是甲亢本身引起的,還是抗甲狀腺藥物所致。如果肝功異常發生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之前,說明是由甲亢本身引起,可以在保肝治療的同時,繼續應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患者的肝功將隨著甲亢的控制逐漸好轉。如果肝功異常發生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之後,說明是抗甲狀腺藥物所致,是否還繼續用藥要視具體情況而定:①如果肝功能只是輕度異常,此時可以加用保肝藥物,暫不停用抗甲狀腺藥物,但要密切觀察肝功能變化;②如果肝功能損害嚴重,肝酶進行性升高,則應立即停藥,並加大保肝措施力度,可酌情給予激素治療,待肝功能好轉後再換用另一種抗甲狀腺藥物或改行放射性131碘治療或手術治療。

7、特殊人群ATD的使用

(1)妊娠期間的ATD選擇:PTU以其不易通過胎盤屏障而成為妊娠期甲亢的首選,PTU儘管對於孕婦相對安全,然而ATD都存在對胎兒存在潛在致畸作用。歐美指南推薦使用低劑量MMI(≤ 5~10 mg/d)或PTU(≤ 50~200 mg/d)即能達到甲狀腺功能正常,尤其是促甲狀腺素受體抗體(TRAb)不高的孕婦,可考慮於孕6~10周之前停止ATD治療,每1~2周隨訪1次。2018年ETA指南和2012年《中國妊娠和產後甲狀腺疾病診治指南》一樣,將MMI作為妊娠中晚期的選擇。2018年ETA指南建議根據甲亢嚴重程度決定妊娠期ATD的起始劑量,一般MMI 5~15 mg/d,PTU 50~200 mg/d。

(2)哺乳期ATD的選擇:歐美指南均推薦首選MMI,CFDA則將MMI列為“哺乳期禁用”,國內主張PTU作為哺乳期的治療選擇。無論是妊娠還是哺乳,應儘可能使用最低有效劑量。

8、甲狀腺危象時ATD的選擇應用

PTU首劑500~1000 mg口服或鼻飼,繼之250 mg每4 h一次;無PTU時MMI可以代替,MMI20 mg每6 h一次。

一枝獨秀的甲減剋星------左旋甲狀腺素片

左旋甲狀腺素片(L-T4)無疑是目前治療甲減的最佳選擇,臨床適用於:臨床甲減及亞臨床甲減患者伴甲減症狀、TPOAb 陽性、血脂異常或動脈粥樣硬化性疾病者, 應予L-T4治療;其他:甲狀腺切除術後預防復發、與抗甲狀腺藥物合用作為甲亢的輔助治療以及甲狀腺抑制試驗。

1、L-T4 的常用劑量:

L-T4片劑的胃腸道吸收率可達到70%~80%,半衰期約7天,每日1次給藥便可以獲得穩定的血清T4和T3水平。用量總體來說,L-T4的治療劑量取決於患者的病情、年齡、體重,要個體化。具體如下:

(1)成年甲減患者的L-T4替代劑量為每日50~200 μg,平均每日125 μg;也可按體重計算,每日1.6~1.8 μg/kg;

(2)兒童需要較高的劑量,約每日2 μg/kg;

(3)老年患者則需要較低的劑量,大約每日每公斤體重1 μg/kg;

(4)妊娠時劑量需增加30%~50%;妊娠期甲減的L-T4 用量參考妊娠TSH控制目標:早期 TSH 0.1 ~2.5 mIU/ L;中期 TSH 0.2 ~3.0 mIU/ L;晚期 TSH 0.3 ~3.0 mIU/ L。無特定參考值情況下,可以 4 mIU/ L 作為上限參考。L-T4起始劑量選擇:TSH> 妊娠特異參考值上限, 每天50 μg;TSH>8.0mIU/L, 每天75 μg;TSH>10mIU/L, 每天100 μg。血清TSH和FT4/TT4 在妊娠前半期每4周監測一次,TSH平穩後可以延長至每6週一次。

(5) 甲狀腺癌術後的患者需要劑量約每日每公斤體重2.2 μg,以抑制TSH到防止腫瘤復發需要的水平。

2、L-T4的劑量的調整

重新建立下丘腦-垂體-甲狀腺軸的平衡一般需要4~6周的時間,因此,L-T4 治療初期,每間4~6周測定血清TSH及FT4。根據TSH及FT4水平調整L-T4劑量,直至達到治療目標。治療達標後,至少需要每6~12個月複查1次上述指標。考慮患者的年齡和疾病狀態,<50歲且既往無心臟病史,可以儘快達到完全替代劑量;>50歲,服用L-T4前要常規檢查心臟功能狀態,一般從每日25~50 μg開始,對於高齡或伴有嚴重心血管病者每日6.25~12.5 μg開始,每天1次口服,每1~2周複查,每次增加 6.25~25 μg, 直至達到治療目標;患缺血性心臟病不但劑量宜小而且調整劑量宜慢,防止誘發和加重心臟病。

3、L-T4服藥注意事項:

L-T4 在空腸與迴腸被吸收,但胃內的酸性狀態對其吸收至關重要。有些食物或藥物(某些鈣片、鐵劑)可能會干擾優甲樂的吸收。服用L-T4與其他藥物和食物的間隔應在4小時以上。吸收最好到最差排序是早餐前60分鐘>睡前>早餐前30分鐘>餐時。因此,L-T4 服藥方法是每日晨起空腹服藥1次。如果劑量大,不良反應明顯,可以分多次服用。有些老年人會忘記早上吃藥,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也可以在中餐前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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