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举报】会泽县公安局关于群众举报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奖励的通告

【有奖举报】会泽县公安局关于群众举报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奖励的通告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平安会泽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广辟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来源,有效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会泽县公安局决定对举报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现通告如下:

一、群众可通过“会泽警方”微信上传相关材料、图片、语音及视频线索,也可拨打110报警电话,或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下列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

(一)黑恶势力等有组织犯罪线索;

(二)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重大线索;

(三)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线索;

(四)涉恐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线索;

(五)重特大刑事犯罪和结伙、流窜作案犯罪线索;

(六)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线索;

(七)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线索;

(八)跨地区犯罪的重大案件线索;

(九)在逃违法犯罪嫌疑人线索;

(十)对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有重要作用的其它线索。

二、对群众举报且被查实的犯罪线索,视其作用和效果,给予相关奖励:

(一)行政案件类:举报一个聚众赌博窝点奖励500元;举报一家涉黄宾馆、酒店、娱乐、足浴或美容美发等场所奖励200元;举报一家宾馆、酒店或旅馆不按规定登记住宿奖励200元;举报一个有未成年人上网或未实名登记上网的网吧奖励200元;举报一起酒后驾车奖励200元;其他一般行政案件奖励50元。

(二)刑事案件类:举报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奖励500元;举报一起一般刑事案件线索的,奖励200元;举报一起危害较大并在本地区有一定影响的刑事案件线索,奖励500元;举报一起危害极大,影响极其恶劣的刑事案件线索,奖励1000元。

(三)公安机关通缉在逃人员线索:属公安部A级通缉在逃人员的奖励2000元,属B级通缉在逃人员的奖励1000元;属省公安厅A级通缉在逃人员的奖励800元,属B级通缉在逃人员的奖励500元;属省公安厅督捕在逃人员的奖励500元,一般在逃人员,奖励200元。

(四)对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按照《云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暂行办法》予以奖励;

(五)对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的,按照《云南省公安厅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六)对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的,《云南省公安厅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七)公安机关悬赏通告及其他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悬赏通告和特别规定兑现奖励。

三、奖励兑现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群众,根据个人意愿,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兑现奖金:

(一)奖金在1000元(含1000元)以内的,可直接存入举报人联系电话或者绑定微信的银行账号,也可以按第二种方式领取;

(二)奖金在1000元以上的,可通过银行转账、邮政汇款、直接领取等方式兑现奖金。

四、有奖举报说明

(一)本通告所指的举报人不包含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检察院、法院、司法、武警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在公务活动中发现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人员。

(二)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有效线索奖励原则。即: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的有效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

(三)举报人举报一条以上线索的,按照奖励标准分别发放奖励。

(四)对借举报之名编造虚假事实、恶意诬告陷害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实行严格保密制度,对于故意或工作疏忽造成举报人情况泄漏,给举报人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纪检、督察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公安民警不得利用职务活动中知悉的违法犯罪活动情况或线索,通过他人以举报违法犯罪的方式获取奖励,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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