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不履行 頑固老賴被拘留

5月7日,林州法院對一名拒不支付勞務費的"老賴"依法拘留,確保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原告郭某、董某等5人訴被告馮某、元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2018年10月26日,林州法院判決被告馮某、元某給付原告工資款21215元,並承擔案件受理費。判決生效後,二被告以種種理由拒不履行義務,郭某等5人遂向法院申請執行。為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及時兌現,執行幹警依法向其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並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其二人名下賬戶進行查詢,未發現其名下有可供執行財產,隨後執行幹警通過電話苦口婆心地給他擺事實、講道理,講明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後果,責令其二人儘快履行義務,但被執行人總是以各種理由推諉。後經執行幹警多次與被執行人聯繫,向其釋法析理,但其二人一直與執行幹警躲貓貓,要不不接電話,要不以各種謊言推遲時限。

5月7日,得知被執行人元某在家的消息後,執行幹警果斷上門,將元某帶回法院談話,向其曉以利害,可元某仍沒有支付工資款的意願,鑑於其頑固態度,法院依法決定給予其司法拘留15日的強制措施,並當即送交拘留所執行拘留。

拖欠工資不履行 頑固老賴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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