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克騰旗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對斯琴決定逮捕

克什克騰旗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對斯琴決定逮捕

2019年5月8日,克什克騰旗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對克什克騰旗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室檔案員(原出納員)斯琴決定逮捕。

犯罪嫌疑人斯琴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在其擔任克什克騰旗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出納員期間,利用其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且其中一部分用於非法活動,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之規定,涉嫌挪用公款罪。

日前,案件正在進一步的辦理中。

克什克騰旗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對斯琴決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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