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 貪汙、挪用公款,貴州省地震局原局長王尚彥出庭受審

案件發佈

2019年12月10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貴州省地震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尚彥貪汙、挪用公款一案。貴陽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王尚彥及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王尚彥利用擔任貴州省地震局局長的職務便利,非法侵吞單位公款,數額巨大,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條;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歸還,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應當以貪汙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採用了多媒體示證方式,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王尚彥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王尚彥進行了最後陳述。貴州省地震局部分工作人員旁聽了庭審。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贪污、挪用公款,贵州省地震局原局长王尚彦出庭受审

編審: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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