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阻撓老樓加電梯施工將受處罰

济南:阻挠老楼加电梯施工将受处罚

8日,濟南市住建局發佈關於對《濟南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法(徵求意見稿)》。這次的政策跟之前試行的增設電梯辦法有啥不同?此次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哪些與市民利益相關的問題?9日,記者採訪業內相關人士,做了深入解讀。

齊魯晚報記者 谷婉寧

業主即建設方

若有異議應充分協商

9日,業內有關人士說,現行《濟南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法(試行)》於2017年7月20日實施,今年7月20日將到期。因此,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結合加裝電梯工作開展情況對辦法進行了修訂。

該人士說,該意見稿中首次明確業主的職責分工——業主即建設方。

該人士指出,根據徵求意見稿,本單元內出資增設電梯的所有業主為電梯的共有人。

對於異議業主,新辦法擬規定,本單元內業主和增設電梯後受到通行、採光等直接影響的相鄰單元、樓幢業主對增設電梯有異議的,業主應充分協商。業主對增設電梯有異議的,應當明確提出反對理由,並提供增設電梯後可能受到影響的有關證明材料。

與此同時,對已辦理規劃審查和施工備案手續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程,相關業主應當提供必要的施工便利,不得阻撓、破壞施工。對阻撓、破壞施工等違反治安管理秩序的行為,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哪些部門辦哪些事

職能分工更細

“老辦法對於各部門沒有明確分工。”該人士說,通過這幾年的執行實踐,本次起草的辦法中將各部門的職能分工全部細化,並通過這樣的方式讓市民清晰地瞭解,以後該找哪些部門辦哪些事情,節省大家的時間,也更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務。

具體來看,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全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政策制定和統籌協調工作。各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本轄區內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協調工作。街道辦事處要落實好屬地責任,做好增設電梯工作的組織協調、宣傳發動、民主協商工作。社區居委會應發揮好居民議事會的民主協商作用,積極化解業主之間關於增設電梯的矛盾糾紛,統一業主對既有住宅增設電梯工作的認識,達成一致意見。財政、自然規劃、市場監管、城鄉水務、城市管理、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做好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相關工作。

電梯質量安全

審核流程更嚴格全面

“電梯作為‘主角’也在此次辦法中,有了更嚴格的要求。無論是從電梯的品牌型號到電梯的設計安裝,還是到電梯的質量安全,都進行了更為細化的規定,並且其審核流程會更嚴格全面。”該人士說。

該人士說,在加裝電梯的細節方面也提出明確規定,比如工程施工方案、預算費用、維保方式、維保費用等方面進行了更為細緻的要求,並且這些電梯安裝細節要以書面形式達成協議。建設單位或受委託的實施主體對增設電梯工程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負總責,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和電梯企業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負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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