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谯法院:饭桌抓老赖,法威促和解

3月6日中午11点,家住清流小区的朱某和往常一样正在家中做午饭。当朱某正准备开始吃午饭的时候,突然,一阵阵急促的敲门声让朱某放下手中的事情。“您好,我是南谯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这里有一起执行案件和你有关,请你和我们一起回法院一趟。”

2016年8月,朱某承建滁州市南谯区章广镇某房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朱某租赁殷某的塔吊设备从事工程建设。工程完成后,经双方结算,朱某共欠殷某五万元,朱某承诺于2017年12月30日前付清。可到了约定时间,朱某一直以没有要到工程款项为由拒绝支付给本属于殷某的五万元,无奈之下殷某只能诉至南谯法院。该院受理后支持殷某的诉讼请求,判决朱某立即偿还所欠款项。2019年1月,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向朱某明法析理,可朱某始终以自己没有钱和未要到工程款项为由拒绝偿还所欠殷某的五万元。3月6日,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将朱某带回法院后告知其不履行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并准备进行司法拘留。面对法律震慑,朱某承诺自3月开始每月偿还殷某3000元,剩下款项于2019年12月底前付清。殷某最终也在和解协议上同意签字。至此,该案件得以解决。

自“江淮风暴”以来,南谯法院注重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执行力度不减,全力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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