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截、拉扯执法民警?后果严重了!

大洋网讯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是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每位公民都有义务配合调查。但少部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拒绝配合执法,甚至妨碍民警执法。近日,增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两名涉嫌阻碍执行职务人员。

4月24日上午,增城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在增城区新塘镇某超市内,有多名人员在场阻扰装修施工。接报后,警方迅速派员前往处理。民警到场发现现场有5人因纠纷阻扰超市施工,严重影响了公共秩序。民警当即对违法人员进行劝告,要求双方到派出所处理。但现场阻扰施工的相关人员不听劝告,情绪激动,执意要留在现场阻扰工人开工。

为了防止事态恶化,维护公共秩序,民警口头传唤带头阻扰施工男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但该男子拒不配合调查,并在现场叫嚣,民警决定强制传唤其回派出所。此时,现场2名人员情绪失控,上前拦截、拉扯民警,企图阻碍民警带走该男子,严重妨害了公安机关正常执法。民警积极排除干扰,依法将5人传唤回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调查,周某碧(女,56岁,重庆人)、张某杰(男,56岁,重庆人)均如实供述了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增城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依法对其各处行政拘留7日处理;王某兵(男,35岁,重庆人)、王某银(男,60岁,重庆人)、段某彬(男,37岁,重庆人)如实承供述了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增城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其处以警告处理。

警方提醒:切勿以身试法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权力受法律保护,增城警方将严惩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同时,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警方执法行为,切勿以身试法。

广报全媒体记者李栋 通讯员增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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