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内蒙古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微播报

涉黑涉恶类案件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王亚卫、于惠等4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提起公诉

日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以涉嫌诈骗、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罪对王亚卫、于惠等4人提起公诉。

被告人王亚卫、于惠、阿拉坦嘎达苏、王飞飞、王亚明(另案处理)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呼和浩特市以民间借贷为掩护非法高利放贷,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讨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在被告人王亚卫的统一指挥下,以暴力及“软暴力”的违法方式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活、经营,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影响。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王志勇、长青等7人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虚假诉讼案移送起诉

日前,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罪对王志勇、长青、宫长岁、蓝双林、韩长荣、春风、兰永茂等7人移送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6年4月,王志勇雇用长青、宫长岁、蓝双林、韩长荣、春风、兰永茂等人为其催收高利贷。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长青先后与王志勇、春风(在逃)、蓝双林、宫长岁、韩长荣,采用恐吓谩骂、聚众造势、殴打、滋扰闹事、以黑恶势力相威胁、扣押财产等非法手段,以收取催收贷款费用的名义,敲诈勒索被害人财物。

刑事类案件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批准逮捕

日前,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张某某予以批准逮捕。

2013年12月至2018年6月,张某某谎称自己未婚,虚构父母身份信息,以和受害人刘某某结婚为由,通过加盟烧烤店等各种理由,诈骗人民币约12.4万元。2017年9月至2019年2月,张某某谎称自己离异,以和受害人张某甲结婚需要买车、买房为由,诈骗人民币约35万元。2018年10月份,张某某谎称其姨夫是某校副校长,自己是后勤老师,以安排进入包头市供电局工作为由,诈骗韩某某人民币8万元(案发前退还3万元);张某某谎称认识包头市供电局总工程师,以能够安排刘某某的儿子张某乙进入包头市供电局工作为由,诈骗人民币3万元(案发前退还1.6万元)。2018年12月,张某某以能够调动包钢医院科室为由,诈骗崔某某人民币5.5万元。2019年3月,张某某以安排包头市供电局工作为由,诈骗方某某人民币6万元(案发前退还9990元)。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69.9万元,案发前退款5.6万元。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范某某等人涉嫌抢劫、敲诈勒索案提起公诉

日前,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抢劫、敲诈勒索罪对范某某等人提起公诉。

2018年12月20日下午,被告人范某某指使被告人刘某甲、周某某、李某某、祝某某来到被害人刘某乙临时居住的房屋内,想方设法逼迫刘某乙交纳加盟费用,对刘某乙拳打脚踢,刘某乙被迫向朋友借款2800元,此后刘某甲等人又通过手机视频聊天联系刘某乙的父母,索要5000元,刘某乙的父母被迫转款2200元,以上5000元被周某某等人转出交给范某某。为防止刘某乙报警,周某某等人又将刘某乙的手机抢走交给范某某,范某某交与祝某某出售变现。经价格鉴定,被抢手机价值1300元。被抢手机及5000元钱款已被公安机关扣押,并返还给被害人。

2018年12月21日下午,被告人范某某指使被告人刘某甲、周某某、李某某来到被害人陈某某临时居住的房屋内,逼迫陈某某交纳加盟费用,说出微信支付密码,从其手机中转款10749元,并通过手机联系陈某某的父母,索要30000元,陈某某家属提出次日转款,最终未转款;同时刘某甲、周某某、李某某逼迫陈某某向朋友借款累计10120元,以上20869元被周某某等人转出。案发后,20869元已被公安机关扣押,并返还给被害人。

呼伦贝尔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唐某批准逮捕

日前,扎兰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罪对唐某予以批准逮捕。

经审查,2005年2月5日中午,唐某因手头缺钱产生抢劫出租车司机的想法,其在扎兰屯市大华商厦乘坐被害人王某某的出租车,当出租车行驶到河西大岭附近时,唐某持刀抢劫王某某100多元,随后将王某某强奸杀害,后逃跑。2007年12月19日15时左右,唐某再次抢劫,其在扎兰屯市大华商厦乘坐被害人孙某的出租车,当出租车行驶到河西大岭附近时,唐某将孙某的钱包抢走,随后将孙某拖至附近树林将其强奸并殴打,致使孙某眼部受伤。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某某批准逮捕

日前,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孙某某予以批准逮捕。

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郝某某批准逮捕

日前,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运输毒品罪对郝某某予以批准逮捕。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9年04月21日,被告人郝某某驾驶轿车由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向锡林浩特市运输毒品,途径收费站时被民警抓获,在其轿车方向盘中央喇叭盖板内查获一包疑似冰毒物品,重量为51.9224克。经鉴定,该包疑似冰毒物品中检验出了甲基苯丙胺成分。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李某某涉嫌劫持汽车案提起公诉

日前,准格尔旗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劫持汽车罪对李某某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18年12月26日17时许,李某某酒后在家中因琐事与其父亲发生争吵,后其持菜刀乘坐鄂尔多斯公交十四公司3路公交车,上车后李某某使用菜刀胁迫驾驶员将公交车开上高速公路,驾驶员按照李某某的要求行驶一公里后弃车逃走,后李某某被出警民警抓获。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案件开庭审理

日前,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白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案。

该案是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挂牌成立以后提起公诉的第一案。庭审中公诉人围绕事实认定、自首情节等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后康巴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当庭宣判,对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认定的事实和量刑意见全部予以采纳。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霍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提起公诉

日前,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霍某某提起公诉。

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霍某某在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西环路附近经营废品收购站期间,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多次收购王某某等人(另案处理)盗窃的变压器铜芯及连接线。2018年4月17日,鄂托克前旗公安局从霍某某处扣押变压器铜芯25袋(重量共计1097.4公斤),变压器连接线48根。

经认定,霍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的变压器铜芯的市场回收价格为人民币40603.8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王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提起公诉

日前,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

2012年及2017年期间,被告人王某某未经批准,两次雇用铲车在其位于鄂托克前旗城川镇糜地梁嘎查四社自家住房西北侧开垦林地60.9亩,开垦后一直种植玉米、辣椒等经济作物。

经鄂托克前旗林业局实地调查,王某某原破坏土地面积60.9亩,总造林种植面积55亩,其中恢复原破坏面积47.5亩,未恢复13.4亩,恢复树种为柠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苏某某批准逮捕

日前,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苏某某予以批准逮捕。

经审查,2019年4月16日,苏某某驾驶红色奔驰V3平板半挂车到棋盘井镇泰发祥物流园某修车铺门前调校刹车,修理工宋某某在该大车右后侧调校刹车时,被告人苏某某因操作失误车辆向前行,不慎将在车底下调刹车的修理工宋某某头部碾压,后宋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乔某某、李某甲、解某某批准逮捕

日前,鄂托克旗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开设赌场罪对乔某某、李某甲、解某某予以批准逮捕。

经审查,2013年7月28日至8月份,郭某某(已判刑)伙同解某某、乔某某、李某甲在棋盘井镇某小区、欣源市场某商铺、星光步行街某美容店等地组织高某甲、高某乙、李某乙、郭某某、刘某某、王某某、费某某等人利用扑克牌(跌坑)方式进行赌博,樊某某(另案处理)、冯某某(另案处理)在赌博场所内负责抽钱,袁某某(另案处理)、郝某某(另案处理)在赌博场所内负责放高利贷,特某某(另案处理)在门口负责放风,民警现场查获赌资19660元,赌具扑克牌11副。

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许某某批准逮捕

日前,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对许某某予以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曹某某等4人批准逮捕

日前,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污染环境罪对李某某、曹某某等4人予以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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