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面上的公職人員,暗地裡的“黑老大”


明面上是農機監理所的公職人員,暗地裡卻是既放高利貸、又替人討債的“黑老大”。近日,經滁州市中院二審,依法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名判處滁州市農機監理所原工作人員石新平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1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六年至一年不等徒刑及罰金。至此,以石新平為首稱霸一方的黑惡勢力宣告覆滅。

“我們能夠擺脫以石新平為首的黑惡勢力的欺凌,真的多虧了黨中央部署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一名受害群眾在得知判刑結果後,由衷感嘆道。“用正義回應了人民的期盼,增強了我們百姓的安全感、幸福感。”


明面上的公職人員,暗地裡的“黑老大”



1998年12月,石新平中專畢業後分配至滁州市農機監理所工作,擔任監理員一職。從2010年開始直至案發,石新平長期被抽調到其他崗位工作,身為一名黨員和公職人員,原本應珍惜崗位、服務社會,他卻利用起自己因長期抽調在外處於監管盲區的“優勢”,脫離組織管理,一門心思謀取利益、欺壓百姓。

自2013年8月開始,石新平註冊公司,以運營公司為招牌,陸續招募多人從事放高利貸、替人討債等活動,併網羅社會閒散人員共同參加其組織、領導的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犯罪活動,逐步樹立強勢地位,形成了以其為首的較為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石新平為加強核心地位,以公司形式對該組織進行管理,並制定一套管理制度,內部分工明確、管理嚴格、獎懲分明。同時,學習過法律專業的他,將學到的知識用來鑽法律空子,他規定要賬時只能通過“軟暴力”手段去滋擾糾纏、聚眾造勢、限制人身自由等,使對方產生心理恐懼,要求組織成員“出去要債不得打人,這樣就算對方報警,也只能以經濟糾紛來處理。”“看著、跟著欠款人,上廁所也要跟著,不得脫離視線,直到還錢為止。”等等。

為控制和穩定組織成員,籠絡人心,石新平還經常安排成員聚餐、唱歌等娛樂活動,為組織成員喜事隨禮並給其父母送去過年費,看望被判刑的組織成員等,並安排骨幹成員定期為其他成員做思想工作。

經查明,該組織無視法律,有組織地大肆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非法經營等違法犯罪活動,斂財數額巨大,稱霸一方,使多名被害群眾產生嚴重的畏懼心理,不敢通過正常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根據石新平案件,滁州市紀委監委駐市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根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和市紀委監委督查要求,堅持“一案三查”,嚴格依紀依規追查相關單位和責任人存在的監管不嚴等責任,開展警示教育,並要求駐在單位進一步加強對職能部門所涉及的重點領域的監管,深入排查、收集上報涉黑涉惡問題線索,承擔好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的職責和任務。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足職責定位,堅決查處黑惡勢力背後的腐敗問題,嚴肅懲治充當‘保護傘’的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滁州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表示。截止目前,全市共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關係網”問題46件,處理50人,其中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1人(移送司法機關8人),組織處理5人,正在立案審查調查14人;查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工作推動不力等失職失責問題30件,問責43人。(曹振國 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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