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法官耐心調解撫養糾紛促和諧

3月28日,龍里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成功執結一起子女撫養糾紛案件,通過法官耐心勸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孩子安心上學。

執行法官耐心調解撫養糾紛促和諧

該案原告潘某某與被告宋某某育有3個子女,雙方因感情不合,2018年9月,原告潘某某向龍里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離婚,經法院審理小女宋佳某由原告潘某某撫養,雙方互不給撫養費。法院判決生效後被告宋某某遲遲不允許潘某某接走小女宋佳某,並口頭肆意惡言威脅女方,潘某某遂向龍里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當天上午,龍里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楊騰法官主動邀請洗馬婦聯工作人員和羊昌村幹部參與調解,並邀請檢察院執行監督科陳興興檢察官全程監督執行。在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主動釋明法律,結合情與法,向雙方當事人釋明其應知的法律義務和道德義務,做到曉之以理。在徵求子女宋佳某的個人意見後,執行法官通過耐心做雙方工作,促成雙方達成和解,讓子女宋佳某繼續跟隨宋某某生活,潘某定期看望子女。

該案系龍里法院主動邀請檢察官監督法院執行工作。下步,龍里法院將繼續本著陽光執行的原則,規範執行工作,轉變執行觀念,創新執行方式,實現執行工作質效的全面提升,為向切實解決執行難挺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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