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以赴保护水源地——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纪实(三)

天空湛蓝、空气清新、河水清澈、大地披绿、城乡美丽、环境整洁……如今的海北藏族自治州,绿水青山已成为生态底色。海北州蕴藏有极为丰富的水利资源,地表水年流量58.2亿立方米,人均流量20600立方米。为了更好地了解海北州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的具体情况,4月19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组织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来到海北州。

全力以赴保护水源地——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纪实(三)

水源地保护要落实到位

饮用水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水源地保护容不得一丝马虎。位于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北侧、麻匹寺河左岸的水源地为西海镇1.3万人提供饮用水。

海晏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唐玉峰向执法检查组介绍,2011年完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水源保护区划分面积为级保护区0.57KM;二级保护区3.03KM。从2014年1月起,海北州生态环境局每月对水质情况予以监测。

为了保障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安全,2016年海北州投资新建西海镇自来水厂,并配套相关设备、设施,确保西海镇群众的饮用水供给。西海镇生态环境局负责西海镇麻匹寺集中式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监测项目有23项,经检测西海镇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三类水质标准要求。

青海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副组长李志勇在检查中指出,对于水源地保护要建立起长效机制,需改变当前农牧民的生产方式以及环保意识。水源地周边存在的建筑一定要整改,还要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严防污染问题反弹。

全力以赴保护水源地——省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纪实(三)

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水污染防治是确保饮用水安全的重要一环。随着建设规模扩大,用水规模也在快速增长,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是各地面临的紧迫问题。

唐玉峰告诉记者: “2015年实施了提标改造工程,将原CASS工艺改造为AO工艺,并采用耐低温的高效脱氮填料技术,该工艺COD去除率达到85%—95%,氨氮的去除率达到85%—95%。目前,污水处理能力为2000吨/天,经处理后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

2017年,在青海省生态环境厅的支持下,海晏县西海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项目建设完成(目前等待环保竣工验收)。汩汩清水梯次流过生态草塘,污水处理后尾水全部回用,不仅能控制水污染,削减海北恒洁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还能改善湟水河水质,维护湟水河流域水生态安全。

李志勇指出,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的同时,还要加大源头治污力度。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要变被动治污为主动治污,才能有效提高水污染防治的能力。

“铬伤”修复初见成效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曾经一度是我省的薄弱环节。2017年我省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82亿元,用于重点区域污染场地调查和海北州铬污染治理等项目。

1989年原海北化工厂投入生产,1999年破产,从投入生产至破产的10年间累计生产红矾钠约4000吨,生产过程中排放出高浓度的六价铬废水、红矾钠生产母液以及简单堆放的4.8万立方铬渣严重污染了周边土壤及地下水。

省生态环境厅工作人员于洋向记者介绍,六价铬水溶性和迁移性强,可通过毛细作用迁移,导致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因此,铬污染场地的治理不单单是土壤的治理,应包括地下水的防控。

2009年,青海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先后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等单位合作,开展了一系列原海北化工厂铬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研究与治理工作。已先后安排实施原海北化工厂铬污染土治理修复项目8项,累计投入资金1.2亿元。在国内率先形成日处理20立方重度污染土壤淋洗自控装备及配套六价铬废水处理设施一套,并在此基础之上依托863“污染土壤快速淋洗装备研制”课题研究成果,成功研制出一套处理能力为20吨/小时的污染土壤快速淋洗装备,并于2016年投入使用。

截至目前,原海北化工厂已在场地污染源头开展14.8万立方污染土壤的治理工作,其中治理重度污染土壤8.8万立方、轻度污染土壤6.5万立方,尚余重度污染土壤约2.5万立方、轻度污染土壤6万立方。同时完成了原二车间及邻近上游处1560M污染地下水的治理工作,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地下水修复做了技术储备工作。

李志勇听完汇报,表情凝重,再三叮嘱海北州相关部门:“虽然我们已经完成全州476个采样点布设工作,但加快历史遗留铬渣污染治理,解决湟水河六价铬污染问题刻不容缓。一定要认识到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民生,守住天蓝地绿水清,就是守住了人民的幸福。”

船舶做到“零排放”

青海湖享有“中国最美湖泊”之誉,如何保护好青海湖,是执法检查组检查的重点之一。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青海湖景区船舶污染防治情况。

正值四月,青海湖周边的各类营运客船还未正式启用,在检修调试阶段。船上产生的生活垃圾,船体自身产生的废物如何处理?

青海湖海事局工作人员和执法检查组成员一起登上“和谐号”,查看船舶污染防治情况。据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营运船舶航线集中在二郎剑景区东、西码头之间,其他通航水域除了海事、渔政、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务艇从事正常公务活动外,没有船舶从事营运活动。2008年以来,青海湖未发生船舶污染事故,船舶基本做到了“零排放”。

“是如何做到‘零排放’的?”执法检查组对此非常关注。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他们的做法:首先是强化源头控制,船舶建造时要求具备防污结构及设备的设计,应经相应船舶检验机构审核同意,确保船上的防污设施、设备及原材料满足规范要求。对那些质量过硬、运行稳定、售后服务到位的防污设备,及时备案供船舶建造选择设备时参考。其次,在营运检验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确保配备的油污水柜、生活污水柜等污染物储存容器、通岸接头以及防污染设施设备器材使用状况良好,规范记录船舶防污染文书,对不符合要求的船舶坚决不发证。此外要求船员具有相应的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船舶防污染程序和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船员坚决不予上船。

记者了解到,目前青海湖景区拥有各类营运客船33艘,总吨位2307吨,总客位1595个。2017年8月,根据中央环保督查要求全面停止了鸟岛、沙岛旅游经营活动,营运路线只在二郎剑景区东、西码头之间。

执法检查组对青海湖海事局的工作给予了肯定,李志勇说:“我们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好青海湖水域环境。同时,要大力提高对防治水城污染工作的积极性,杜绝船舶非法排污或水域被污染现象。积极做好宣传,努力增强辖区水上从业人员及游客水上环境保护意识,让广大群众能及时主动向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举报,坚决杜绝辖区船舶污染辖区水域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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