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质疑 长沙一小区动用物业维修资金只张贴公告...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孙占锋)“物业公司贴了公告,说要启用物业维修资金,你们知道吗?”近日,家住开福区领航江阁小区的业主们突然发现物业公司张贴的一张公告,说要动用物业维修资金,业主群里顿时炸开了锅。众多业主认为自己“知情但没有签字”“并不知情”,甚至直接表示“不同意”。本报广厦热线82205021接到相关业主反映后,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调查。

业主怀疑被物业公司“忽悠”签字

根据小区业主提供的截图,物业公司张贴公示称“小区部分住户外墙内侧以及顶楼住户天花板出现渗水情况”,因此“欲启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来对小区屋面、外墙防水进行维修”,而具体施工组织方案与金额以建设局核准及第三方审计公司审计结果为准。“我们根本不知道这个事,而且也没签字。”小区业主刘先生说。

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长沙市观澜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谭经理则认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就是用来维修房子的,而且“现在只是用了一点点,希望各位业主理解”。不过业主对此并不买账。

小区业主周女士称,物业公司曾以“确定做防水位置”等理由,组织部分业主签字,但并没有任何人提及动用物业维修资金的事。“这不是忽悠我们吗?物业维修资金的动用肯定要走程序,有没有必要、符合不符合条件,还有用多少都得经过业主同意,怎么张贴个公告就行?”小区业主纷纷对此质疑。

后经开福区开福寺路社区介入协调,领航江阁小区动用物业维修资金一事的审批已被暂停。

物业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有规范流程

记者了解到,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应当经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人可以是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但都必须有规范的流程,且需有业主代表签字。

根据长沙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提供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示范文本,动用物业维修资金需提供申请报告、使用方案、申请表、公示证明、竣工验收报告等。

其中明确,由物业服务公司发起申请的,需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公示》《业主意见表决签名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分摊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以及《审价报告》等资料,而这些信息“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受益范围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同时,为保证资金安全、造价公正,组织施工的同时,对申报金额3万元(含)以上项目,申请人在维修资金使用审价机构库中选定一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维修项目预算进行审核。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具审核报告,审核费用计入维修和更新、改造成本。

相关链接

谁可以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申请人可以为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资料需由物业服务企业盖章;可以为业主委员会,则需由业主委员会盖章,业委会主任签名;还可以为相关业主,需由2名以上相关业主代表签名确认,相关业主代表需提供栋号、房屋户室号以及联系方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