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西藏民警搜尋一週找到無人區失聯遊客

2019年4月30日,那曲市安多縣公安局接到報警稱:一名浙江籍遊客馮浩在羌塘無人區失聯,請求尋找。接到警情後,安多縣公安局動用一切可動用力量開展搜尋工作。5月5日12時許,安多縣瑪曲鄉派出所民警在站木拉村往南40餘公里處找到馮浩,為自稱已經七天未進食的馮浩提供了飲用水和食物,確保了其生命安全。

據瞭解,起初馮浩與其2名驢友結伴穿越羌塘無人區,在途中馮浩失去聯繫,2名驢友向警方報警請求幫助尋找。

目前三人因涉嫌非法穿越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正在接受安多縣林業公安局調查。

警方警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第二十七條之規定“禁止任何人進入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因科學研究的需要,必須進入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觀測、調查活動的,應當事先向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提交申請和活動計劃,並經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批准;其中,進入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的,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禁止在自然保護區的緩衝區開展旅遊和生產經營活動。因教學科研的目的,需要進入自然保護區的緩衝區從事非破壞性的科學研究、教學實習和標本採集活動的,應當事先向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提交申請和活動計劃,經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批准

”。

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在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內開展參觀、旅遊活動的,由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編制方案,方案應當符合自然保護區管理目標。在自然保護區組織參觀、旅遊活動的,應當嚴格按照前款規定的方案進行,並加強管理;進入自然保護區參觀、旅遊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服從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的管理”。

未經有關部門允許,禁止任何人進入羌塘國家級自然保護區。

【關注】西藏民警搜尋一週找到無人區失聯遊客

via:平安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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