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提前给付”的意思,是提前给客户一笔钱治病?

重疾“提前给付”的意思,是提前给客户一笔钱治病?

@红豆财商能量圈

最近接到一个网友咨询,有保险公司业务员跟他说:

”我们公司的重疾险是提前给付,生大病能提前给一大笔钱看病,比其他家保险公司确诊重疾才赔的好“?

这事是真的么?靠谱么?

小编,今天就是和大家一起扫盲重疾险的赔付问题。

从字面上重疾“提前给付”,容易被误解是生病患重疾的时候,保险公司提前给一笔钱给被保人治病,但事实并非如此。

提前给付型重疾

重疾提前给付一般指主险是寿险或者其他类型的险种,附加重疾险共用主险保额的意思;也就是说,当被保人首次发生合同约定的重疾,保险公司理赔重疾保险金后,相应主险的身故责任保额同比减少

举例:A客户购买了一份保额100万的传统寿险,附加了一份保额50万重疾险,发生重疾理赔50万后,而寿险的保额变成了50万。

所以,”提前给付型“重疾,并不是提前赔一笔钱给客户治病,而是指保险产品给付的形态而已。除了”提前给付型“重疾的产品形态,再将其他4种重疾给付的形态,一并分享给大家。

重疾“提前给付”的意思,是提前给客户一笔钱治病?

附加给付型重疾

通常指重疾发生理赔后,并不影响主险保障责任的保额,其保额是独立的。

举例:A客户购买了一份保额100万的传统寿险,附加了一份保额50万重疾险,发生重疾理赔50万后,而寿险的保额仍然是100万。

独立给付型重疾

通常包含身故和重大疾病责任两部分,两者相互独立,如果被保人重疾赔付了,其身故保险金为零;如果被保人没有患重疾,未来作身故责任赔偿金。

举个例子:A客户购买的独立给付型重疾险保额100万(单次重疾赔付),发生重疾赔付保额100万,合同结束;如果被保人没患重疾,未来身故赔偿保额100万;

按比例给付型重疾

主要考虑某种重疾的发生率,按照一定比例给付,身故保障不变。主要是针对重大疾病种而设置,常常见于重疾的轻症/中症的比例给付。

举例:A客户购买一份保额100万的重疾险,所患疾病并未达到重疾标准(譬如原位癌),按轻症处理,30%重疾保额的比例赔付,即30万。

通常保险公司开发设计轻症/中症比例赔付,都会提到“额外给付"这个词,,也就是说,轻症/中症赔付,不会影响重疾或寿险保额

当然国内和香港也还有部分险种,会把轻症赔付设计为"提前给付"方式,此时轻症/中症赔付后,会影响重疾或寿险的保额

PS:同等价位,重疾险(如包含轻症/中症责任),挑轻症/中症是“额外给付”型的

回购式选择型重疾

这种重疾给付的形态,在澳大利亚和英国比较普通,主要是针对提前给付领取重大疾病保险金导致身故保额不足设计的

;举个例子让大家理解:

A客户购买了提前给付型重疾险,寿险保额100万,附加重疾保额50万,发生重疾理赔后,寿险保额只剩50万了。如果客户在约定的某个时间后,仍然存活,可以按照某个固定的费率(价格),允许客户买回原来保险总保额的一定比例(譬如20%),让保障身故责任的寿险保额增加到了70万。

市面上重疾保险的给付形态设计,无外乎这五种方式的组合演变;选择不同给付形态的重疾,保障重疾的种类一样,购买的价格是会有差异的,但不存在同一种疾病,A公司提前赔付,B公司确诊才赔付的情况。

重疾“提前给付”的意思,是提前给客户一笔钱治病?

准确的说,患重大疾病,涉及到具体的赔法,重疾险无论是内地还是港险,赔付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来履行赔付义务,不是按照"提前给付"或“确诊即赔付”来赔偿。以行业标准规范的25类重疾为例,有5种是确诊即给付,6种在确诊前要有漫长的治疗过程,9种需要疾病状态超过一定时间,5种需要实施特定手术。

重疾“提前给付”的意思,是提前给客户一笔钱治病?

叨叨这么多,就是希望大家是因为了解重疾保险本来的样子,基于需求而选择配置保险,不是被忽悠掉坑里,然后说被保险骗了。

最后叮嘱下,记不住这些"保险给付形态"和"重疾的赔法"不打紧,记住小编说的一句话:“看合同条款,看合同条款,看合同条款"即可。

以上,希望帮助到大家。很多关注的网友应该发现到了,小编已将本账号从”金融界的红豆“升级更名为”红豆财商能量圈“,希望得到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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