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一线】拘留所前承诺还款?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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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眼看着被执行人厚着脸皮做“老赖”

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

怎么办呢?

那就别怪执行法官不客气了!

【执行一线】拘留所前承诺还款?悔之晚矣!
【执行一线】拘留所前承诺还款?悔之晚矣!

案件回顾

【执行一线】拘留所前承诺还款?悔之晚矣!

2015年10月,严某雇请蔡某对南昌县莲塘镇某网咖进行装修,具体工作为一、二楼内墙及外墙刮瓷、喷漆等。2016年2月,经双方结算共计劳务款44021元。严某先后支付了30000元,尚欠14000元至今未付。蔡某遂诉至该院,请求依法处理。该院在审判过程中进行了民事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严某于2018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蔡某劳务费14000元。但履行期限届至时,严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故蔡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一线】拘留所前承诺还款?悔之晚矣!

在本案执行过程中,南昌西湖区法院执行法官对严某进行了耐心的劝说。劳务费是工人的血汗钱,拖欠工资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况且执行标的金额也较小,何必为区区万余元钱毁坏自己的声誉呢?然而,被执行人严某始终不愿履行义务,固执地辩解自己无钱可还。鉴于被执行人态度恶劣,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

【执行一线】拘留所前承诺还款?悔之晚矣!

到达拘留所后,被执行人严某立刻转变了自己的态度,向执行法官承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此时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1万余元的劳务费经法院调解生效后仍一拖再拖,拒不配合法院执行,违背良心损害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利益,这种错误不可轻易被原谅。因此,执行法官决定将被执行人严某拘留至还款义务履行完毕,同时对其处以500元罚款,以示惩戒。

【执行一线】拘留所前承诺还款?悔之晚矣!

早知今日

何必当初

尽快还钱

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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